抗爭19年 RCA案二審結辯
罹癌工人盼立下開創性判 決
2017/07/27
苦勞報導
王顥中
苦勞網記者
美國無線電公司(Radio Corporation of America, RCA)從1970年代開始在台建廠,卻因長期挖井傾倒有機溶劑等有毒廢料,導致廠區土壤及地下水遭受嚴重污染,上千名工人罹癌,受害員工自力組成關懷協會,由李艾倫、蔡雅瀅等多名律師義務協助向RCA提起跨國訴訟,今天(7/27)全案在台北高等法院二審辯論終結,自救會在庭上提出事先預錄的20分鐘紀錄影片,希望讓受害當事人的聲音能夠在法庭上呈現。
在二審言詞辯論庭中,被告律師幾番阻撓影片的播放,包含主張影片內容未經調查,無法查核真實性,不應影響法官心證。原告律師則指出,被告律師「就是不敢面對當事人的聲音」,影片最後在法官的同意下,安排在原告律師團發言後播放,但由於不能替代當事人到場,內容並不做成紀錄。
VID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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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痛訴:被通報N次的受虐兒 照樣被打死
【文/今周刊】
台灣去年底列管的受虐兒達9470 人,被通報的孩子每周仍有2.4 人死亡,誰讓他們來不及長大?
這是一個20 年兒童加護病房醫生呂立的告白:
我在台大醫院兒童加護病房將近20 年,看到一些孩子已經被通報三、四次了,最後還是送到加護病房。如果告訴我是沒通報,第一次被打就這麼嚴重,好吧,我們的體制來不及發現;可是他被通報受虐N 次了,還是照樣打到快死掉、打到重殘、打到腦死,打成植物人,甚至有些要撤除維生醫療。怎麼會這樣?
我們覺得異常的,社工沒感覺,或者他們看到一個受傷的孩子,卻不認為有受虐。社工常回答我們,這小朋友活 蹦 亂跳呀,媽媽看起來很愛他,家人相處都很OK 呀……。
難道要打到遍體鱗傷,很明顯看出已威脅到生命,或骨瘦如柴快餓死了,才能成案?
兩年前西雅圖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部門教授來訪問,他說台灣好奇怪,家長自主權竟然可以壓過兒少生命權,縱容有些孩子可以輕易死去。
台灣少子化談了10 年,也開過國是會議,討論了很多兒少保護議題,現在報告還躺在抽屜…………。
該受保護卻遭毒手
去年底輔導受虐兒達9,470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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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多年的RCA工殤案繼2015年取得勝訴,而被告方美商奇異公司、法商湯姆笙公司不服提起上訴後,即將在7月27日進入二審言詞辯論庭,今日辯護律師和相關學者們在台大公共衛生學院召開記者會,說明本案目前爭議,以及後天將攻防的證詞重點。
台灣律師學者團 vs 被告方「四國聯軍」
針對目前進展,義務律師團召集人林永頌認為重點不只有法條辯論,而是向法院證實RCA工廠使用的清潔劑和患者為何得病,兩者的因果關係,因此「醫療學者的證詞、律師們如何說明數據」將成為關鍵。林永頌也強調,本案主體仍是受害勞工,後天原告及被告雙方各有三小時說明時間,他們會播放RCA員工關懷協會錄製的20分鐘短片,讓受害者們親身向法官陳述自己的經歷。
台大醫院環境職業醫學部住院醫師林亮瑜說明,國際研究早已指出「三氯乙烯」可能導致腎臟癌、肝癌,RCA工廠傾倒的溶劑更混合數十種有毒物質,連員工的孩童也屬於罹患白血病的高危險群。被告方卻在一審時以個別勞工未得到肝癌為由,反駁影響不如原告說得那麼嚴重,他認為「明顯是倒果為因。」
「我不會說這樣的判決是正義,只希望能減少發生在勞工身上的意外。」義務律師周漢威表示,被告方組成「四國聯軍」律師團,但他們沒有去過污染現場,也缺乏本地學者長期累積的科學資料,律師將堅守一審判決的結果,證明化學藥劑隊病患的影響,當時其中一名證人秦祖慧在判決後半年,便因為腎臟結石發炎引發敗血症病逝,她長期受乳癌所苦,卻從未獲得職災認定,志工團曾動員上百人記錄下RCA前員工們的疾病史,才爭得法官理解,他呼籲我國必須正視「工殤」概念,避免憾事再度重演。
學者:應加強賠償金和後續處理
本案源起自1970年,當時美國無線電公司(RCA)在桃園、新竹、宜蘭等地設廠製造電子產品,1986年被美國前十大企業奇異公司(GE)併購,桃園廠則在1988年售予湯姆笙公司(TCE),但湯姆笙不久後發現當地已遭化學廢料污染,便再把土地權賣給宏億建設。直到1994年遭揭露外國業者非法傾倒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毒化學物,影響廠區土壤及地下水後,事件才躍上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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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聯30 年生母亡故 他莫名背14 萬卡債
2017 年07 月25 日08:55
天上掉下來的債務!新北市一名工程師,今年年初突然接獲一張法院支付命令,要他償還生母所欠下的卡債,連本帶利共約 14 萬元,這時他才知道 30 多年來早就沒有聯絡的母親,早就已經亡故,積欠銀行的卡債也由他繼承,但根據民法規定,繼承人須在得知繼承 3 個月內向法院申請拋棄繼承,因江男錯過時效,所以得負上清償的責任。
突如其來繼承母親債務的工程師江文彬( 32 歲)表示,他的生母謝姓婦人在當年生下自己不久後,就與父親離異,之後又改嫁,所以一直以來完全都沒有聯絡,母親對於他而言就一個只是知道名字的陌生人而已,對於母親這 30 多年來的生活或財務裝況完全一無所知,直到接到這紙支付命令,才知道生母早在 2007 年間就已經過世,而他也是母親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所以連帶的繼承了母親的債務。
江男說,母親這筆卡債是在 2003 年間欠下,原本的金額是本金 3 萬多元,但經過將近 15 年的利息累積之後,如今總金額已經到達將近 14 萬元,現在這筆債務需由他承擔,對於突如其來背負了這筆債務,讓他直呼:「真的很難接受!」雖然他曾在收到支付命令時,向法院書記官解釋過與母親的狀況,當時書記官僅告知只要申請異議即可,卻未提醒要申請拋棄繼承,如今早已超過時效,讓他只能背下這筆債務。
另外對於這筆卡債的債權人聯邦銀行,江男也提出質疑,他認為銀行對於債務並沒有進行積極追討,在過去的 15 年間,他完全不知道這筆卡債的存在,而是在等到債權消滅時效快到的時候,才透過法院的支付命令要求他代替母親清償這筆債務,質疑銀行等到債務利益最大化時才開始追討。
對於投訴人的質疑,聯邦銀行則是回應,因銀行客戶眾多,案件數量龐大,所以每個案件處理時間都不一定,加上該案因為原債務人死亡,債務由親屬繼承,必須經過許多法律流程,導致處理時間會拉得更長,並非刻意延宕,且銀行仍依法在債務追討的 15 年時限內進行追討,在法律上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對於江男的心情,聯邦銀行也表示能理解,表示願意與對方協商後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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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債務請找法律扶助基金會,不要聽信代辦公司的謊言】
A卡奴 諮商變代辦
《蘋果》踢爆 索費3萬 被害人轟「又剝層皮」
2012 年 04 月 30 日
【突發中心 ╱ 台北報導】卡奴不要被揩油了!「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遭《蘋果》踢爆掛羊頭賣狗肉,藉口幫卡奴免費諮商,遊說將卡債協商業務交由協會代辦,從中收取高額服務費。銀行公會強調,前置協商免費,自辦即可;主管機關也表示,經查該協會若違法營利,最重可解散處分。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年前上路,卡奴可透過與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低利攤還卡債獲得重生。但《蘋果》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指標榜免費接受卡奴法律諮詢、全台設有五個分會的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理事長陳智霖,不斷鼓吹卡奴,委託該協會全權代辦與銀行的前置協商,繳交三萬至八萬元不等服務費,成立三年迄今收件九百多件,獲利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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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信代辦業者 卡債族再揹代辦費 (公視報導)
201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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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卡債族,為了解決債務問題,誤信了一些民間代辦業者,反而上當受騙,低收入戶吳女士,原本欠了90多萬的卡債,就因為誤信了代辦人員,不僅付出12萬高額的代辦費,還讓債務增加到169萬,她出面現身說法,希望不要有人再像她一樣,吃虧受騙。
有五個孩子,先生又生病無法工作的吳女士,一個人支撐著整個家庭,一個月收入只有2萬1千元,在不得已的情況以卡養卡,最後欠了90幾萬的卡債,某天接到一通自稱是銀行人員的電話,宣稱可以幫她協商解決債務問題,不料吳小姐刷卡付了12萬的代辦費,還讓債務倍增。
卡債自救會表示,最近幾年接獲不少卡債族被民間代辦公司詐騙的申訴,網路上不少代辦公司打著「法律扶助」「卡債扶助」等字眼,企圖混淆民眾,索取高額代辦費,甚至導致債務問題更嚴重,而且部分代辦業者並無律師資格,卻宣稱可以辦理更生、清算等法律訴訟,恐已違法。
協助不少卡債族解決債務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和律師呼籲,法務部應盡快就非律師從事清償債務業務進行明確規範,金管會也應擬定卡債代辦的相關規定,也提醒債務人,如果有困難,可以先向由政府捐助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
記者陳姝君張國樑台北報導。
http://news.pts.org.tw/article/257472?NEENO=257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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