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聲請更生,呈報債權一定要確實,否則
"漏列債權”會帶來很大的困擾! 2020-01-08
有很多債務人明知有欠10家銀行的債務,但是到聯徵中心申請債權明細時且
只有列印8家債權銀行的明細,自認為債權巳消滅而未向法官陳述事實,其結
果是會遭到漏列的銀行追繳。
張小姐於101年聲請更生通過,歷經8年於今年1月履行完畢,正在高興之餘,
突接到資產公司來函,追繳債務。原來她漏列一家債權銀行.........
【說明】消債條例73條:債務人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者,除本條例別有
規定外,已申報之債權未受清償部分及未申報之債權,均視為消滅。但其未
申報係因不可歸責於債權人之事由者,債務人仍應依更生條件負履行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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