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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生活有保障 37團體籲「基礎年金」保障8千元

 

2017-05-11 21:08聯合報 記者林良齊╱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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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今天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應推動基礎年金。婦女新知/提供

 

由婦女新知及36個團體發起的連署要求應建立基礎年金制度!他們要求各黨基於目前社會各界對年金改革有高度共識的氛圍來推動「基礎年金制度」,納入年金改革工程當中。

今天包括婦女、勞工、青年、同志、人權、農民、身障、扶貧、社工等團體均出席,希望能達到人人老後皆有基礎年金保障,每月給付水準不低於8千元,不致陷入老年貧窮的生活。

台灣現在65歲以上老人約有300萬人,其中年金覆蓋率最高的就是國民年金保險涵蓋的人口,但其中139萬老人月領平均僅領有3791元的國民年金。國民年金保費高達每月932元,繳費率僅約43%,而未繳保費者當中,有36.22%的人因「失業或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無力繳費。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沈秀華痛批,在目前社會各界對年金改革有高度共識的氛圍下,政府都還無法有魄力推動基礎年金的話,以後如何還能重改革的契機?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洪惠芬分析,「國民年金保險」雖然保費高、給付低,仍將在2040年收支逆轉。國保目前實際費率僅8.5%,民眾每月自付保費就已經高達932元。據政府精算的最適費率應為20.10%,這表示民眾應每月自付超過兩千元的保費,這保險才撐得下去。請問「無工作所得者」能有多少人負擔得起如此高額保費?可見國保財務根本無法保持長期穩健。

洪惠芬表示,如果這次年金改革仍無法打造出第一層能提供所有公民基本保障的基礎年金,而只處理第二層職業年金的財務風險,台灣年金制度終將還是危險建築,無法久撐。未來將會有更多「下流老人」,或是老後仍須打零工維生的「過勞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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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錢判生,沒錢判死?貧窮不應是原罪

                               

                     卡債自救會顧問      簡錫堦   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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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司法改革會議時說,希望「恐龍法官」不復「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這句話引起法官協會不滿,指責蔡總統「向世界宣判臺灣司法死刑」。

 

 一九七四年麥可‧傑連特(Marc Galanter)著名論文指出,大鯨魚(有資源者)相較於小蝦米(無資源者),大鯨魚僱用得起最貴而優質的律師為其服務,並動用豐沛法律資源和人脈關係,可輕易的在訴訟中獲勝。社會學者也認為,許多法官因為薪資優渥,無法同理貧困弱勢者的處境,對窮人有概括性的偏見──窮人人品素質較差,因貧窮而易犯偷竊、強暴罪。顯見法官心存階級歧視的暴力。

 

 美國《梅崗城的故事》敘述一名誠實的黑人被誣陷強姦罪,由於對黑人的歧視,陪審團和法官判他有罪。黑人成為原罪,如同貧窮者的原罪。

 

 最近民間司改會與卡債受害人自救會,指控臺中地方法院陳秋月法官,威逼卡債者撤回更生、清算案件。該院在民國一百零一年通過開始更生件數為兩百三十二件,撤回僅四十一件;但自從陳法官接任辦理卡債案件後就反轉,一百零五年通過開始更生案件則僅四十四件,撤回者高達三百七十八件,逾全國法院撤回案件的半數。偏見與傲慢影響其自由心證,不應藉獨立審判理由為所欲為。

 

 我國卡債族獲得更生與清算解決債務的比率僅達日本的一半,法官對弱勢者的偏見與歧視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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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給付扶養費怪象 

           

                               失職父母、弱勢孩子都想輸了官司

 

                                                                                              盧禮賓    20170509 0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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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職父母親若在晚年被安置在公費安養機構,縣市政府社會局為了認定該長者是否符合低收入戶資格,會要求他們上法院訴訟,讓社會福利爭議延燒到法院,變成難解的家事案件。圖為示意圖,非本文所指案例。(資料照片)

 

 失職父母親向法院提訴聲請成年子女給付扶養費的家事案件,逐年增加,根據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統計,從2013年開始,給付扶養費的訴訟案件超越離婚訴訟案件,越居家事法庭案件數量第一名,2016年高達2911案,造成法院負擔,更突顯《老人福利法》、《社會救助法》、《民法》關於國家照顧老人、子女扶養義務的傳統思維衍生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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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會救助法下的人倫悲劇
  •                                                                                                                                                                  文/胡宜庭(台北市智障者家長協會總幹事)      
  • 案例一:遠在異鄉的母親

    阿宏(化名)夫婦帶著三名年幼的子女住在沒水沒電的套房裡,因為家中沒有水電,三名年幼的孩子經常身上有著異味,當社工接獲通報進到家中,發現家裡可用家徒四壁來形容。阿宏已經失業很久,因為教育程度不高,且無特殊技能,尋找工作十分困難。而阿宏的太太接近輕度智能障礙,連照顧三名幼兒的能力都很勉強,要尋找工作增加家庭收入更不可能。問及阿宏是否還有其他親人,阿宏說母親與他分離很久,不知人在哪裡,這間房子是爸爸給他住的,產權登記在繼母名下。父親已過世多年,沒有其他親友。

    社工評估這樣的家庭應該符合社會救助法的救助標準,因此協助阿宏提出申請。但是社會局從電腦中找到阿宏媽媽出境的資料,但是迄今都沒有入境資料,因此要求阿宏要提出媽媽在台灣沒有財產的證明。這讓阿宏傻眼了。對於一個多年沒見面的母親,阿宏如何能提出證明?

     

    案例二:沒有感情的媽媽

    阿源(化名)在襁褓中父親身亡,婆家考量母親處境同意媽媽改嫁,因此阿源從小在奶奶及姑姑的撫養下長大,因為阿源有智能障礙及需要相關的訓練,姑姑考慮到阿源長遠的需要,因此希望讓阿源申請低收入戶,讓阿源未來在身障機構中得到穩定的照顧。

    社工協助阿源申請低收入時,社會局從電腦中尋找出阿源的媽媽住處,且從國稅局中找到媽媽的財產,因此社會局要求阿源要提出媽媽沒有照顧她的事實,阿源不得已只好打官司。阿源的媽媽接獲法院的通知十分驚訝,在法庭中說出當年帶走阿源其他智力正常的手足,她對阿源一點感情都沒有,她不願意撫養他。官司結果當然證明阿源媽媽沒有照顧他的事實,但是讓阿源在法庭上聽到自己的母親對他沒有感情,是何等的殘酷!

     

    案例三:無法回頭的父親

    阿桑(化名)因為中風住院,很快住院的天數已滿,醫院十分著急遍尋家人不著,因此轉案至社區社工希望能協助尋找阿桑的家人並安排住處。社工尋著地址找到阿桑的房東,赫然發現阿桑的租屋處已經出租給他人,房東表示阿桑住院期間他的同居人也跑了,房東害怕未來房子收租有問題,因此將阿桑的物品打包寄放在醫院,連阿桑的戶籍都遷出了。社工打電話同居人也拒接電話。阿桑因為疾病領有肢體障礙的手冊,因此阿桑無法單獨居住在社區中,取得阿桑同意,社工為其尋找機構,同時也要為阿桑申請低收入戶,才能得到機構收容費用的補助。

    在社會局的電腦查證之下,發現阿桑原來有老婆及兒子,而兒子的收入很好,因此阿桑無法通過低收入戶。這時阿桑才說出自己年輕的時候就離開老家,將近20多年都沒有回家,自己也不想再與老家的家人有任何牽連,更何況他沒有養過那個家。阿桑陷入兩難,如果他不回去找家人幫忙他就可能露宿街頭,要回家找兒子幫忙實在開不了口。阿桑如果要得到低收入戶能順利進入機構安置,只有控告兒子沒有扶養他。

     

    案例四:咬牙苦撐的單親媽媽

    阿秀(化名)因為婚姻無法繼續必須離婚,她先生表示無法照顧多重障礙的兒子,阿秀不忍心拋棄孩子,答應要自己照顧。阿秀立即面臨要工作又要照顧障礙的兒子。向社工求助希望能協助經濟補助。當向社會局提出申請時,才發現阿秀娘家十分富裕,擁有大片土地。阿秀十分為難表示,當初結婚時與娘家鬧得不愉快,媽媽對於她的婚姻十分不滿意,如今落得離婚收場,她實在不敢向娘家提出經濟援助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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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報報】

「看不見」的弱勢居住困境:弱勢居住權益問題概觀

文/徐志維(社會住宅推動聯盟政策研究員)


   長久以來,我國的弱勢居住問題一直處於「半透明」狀態,尤以大眾傳播和政治兩大領域為最。弱勢居住問題隱而不顯,除非發生極端衝突(例如社區居民抗議社會住宅中繼住宅進駐),或是受媒體青睞的個別事件(例如去年的「賴伯伯租住違建被拆除卻找無厝」、「廿七位無依老人蝸居破舊公寓」等)。透過媒體報導,民眾或許清楚個別案例的梗概,卻不一定明瞭這些個案問題發生的深層因素。

另一方面,政府長期低估/誤判弱勢居住問題,未積極推動政策或立法保障弱勢者的居住權益,坐視弱勢者自行在市場掙扎(美其名「契約自由」或「自由市場」原則),是今時弱勢居住權益不彰的重要成因。

許多弱勢因經濟因素而(不得不)選擇租屋,在房價不受控高漲的今日更是如此。然而租屋市場的無政府狀態,惡劣的租屋環境已成為多數居住困境萌生的大背景。是以本文將從弱勢租屋居住的幾個面向切入,為各位讀者剖析弱勢居住的現在及未來。

先來讓我們看看一則真實故事:

無奈的選擇:章奶奶(化名)的找屋人生[1]

章奶奶來自上海,30年前再婚,嫁至台灣,和丈夫居住在桃園一處違建民宅。前些年丈夫過世,拿著丈夫留下的半俸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倒也能維持獨居生活。直到違建住宅被拆,顧及就醫需求,決定搬至台北居住,租了一處雅房,月租金3000元,費用少,負擔輕。豈料居住尚未安定,又遭房東要求搬遷,必須再次找屋。租屋四處碰壁下,章奶奶求助崔媽媽基金會,恰有一萬里房屋出租,同樣是3000元的低租金,但前提是此屋不再整修,未提供家具設備,一切房客自行負責,亦無法申請租金補貼。

章奶奶一聽見如此便宜的租金,即決定承租,幾天後便入住這一處十幾年無人居住,家徒四壁,充斥垃圾、壁癌、霉味的公寓頂樓住房。初次到訪的我們著實吃驚,無法接受這樣的屋況還能住人嗎?章奶奶眼眶泛紅哽咽地說:「看到這樣的房子,實在很心酸。」卻又強顏歡笑:「沒有地方可以這麼便宜,租金3千元就很開心了,不要去想,要想開心的事。」

圖1:弱勢居住示意圖(1),非當事人住宅/崔媽媽基金會提供

  接觸過弱勢居住服務的朋友,就會知道章奶奶的故事並不少見,多數前來尋求租屋協助的弱勢者,都有相似的「背景」和「遭遇」:除了經濟窘困(高度仰賴政府的補助),他們通常還具有老弱病殘多重弱勢狀態,即便有補貼可負擔較高租金,房東還是會顧慮他們其它的狀態,比如長者如果往生了,房子就會變成凶宅(因此獨居老人只能租到沒有增值空間的爛房子);如果是肢障者,就會需要低樓層及裝設無障礙設備,但房東很難接受房間被改裝;如果是單親扶養小孩的婦女,則會擔心她們會不會無法穩定繳租…等等。

      總結而言,弱勢居住呈現「三不一沒有」的困境:「租不起」、「租不到」、「租不穩定」,以及「沒有足夠的居住安全網」,後面將簡單說明這四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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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老闆設幸福基金 僱弱勢供急用

 

2017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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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美懿台北報導】曾經苦過、窮過,現在擁有16家拉麵店、2家牛排館、年營業額高達2億元的銘宇興業老闆楊博宇3兄妹,選擇有能力時幫助更多人,不但進用弱勢員工,還設置幸福基金,讓員工有急需時可無息借用,再逐月從獎金攤還,不會動到本薪。

現年37歲的楊博宇大學因家道中落負債,兄妹3人只能分頭籌錢,他和弟弟靠著建築與設計專業比賽、競圖,妹妹在餐館打工,媽媽則在台東擺麵攤,「冬天賣麵、夏天賣冰,全一個人來。」 

感念貴人做公益

為了賺獎金,他們曾為建商做庭園造景,只找學弟和媽媽幫忙,4人在大太陽底下搬石頭、樹,曬到中暑,後來拿到第2名,靠著四處比賽,不但還完學貸,還賺進第1桶金,成立設計工作室,因幫太多業主設計餐廳,因緣際會跨足餐飲。
楊博宇說,開咖啡館是兄妹3人心願,但籌備過程一度出現資金缺口,想不到同樣從南部北上打拼的商界老大哥華泰文化總經理杜啟華得知,竟用紙袋裝70萬元給他應急,後來華泰董事長吳茂根更出200萬元資助。
感念貴人義行,他們便計劃一連串公益活動,但在首場餐會舉辦前1天,楊媽媽卻因罕見動脈瘤昏迷緊急開刀,兄妹3人在病房外哭紅雙眼,隔天仍強打精神舉辦活動。
楊博宇回憶,家扶基金會老師得知後,在活動中帶領小朋友禱告,「或許是126個小朋友的禱告,或許是上天保佑,我媽竟然可以恢復得這麼順利。」楊博宇哽咽說,那一刻覺得金錢不再重要,也讓他決定要幫助更多謀生不易的弱勢族群。

「很多客人不熟悉我們店,一來就質疑為什麼你們員工刺龍刺鳳?要不然就動作慢、點菜大舌頭?」楊博宇說:「誰會笨到僱用一些有狀況的人?」正因願意接納的企業少,他希望以實質行動支持弱勢就業,「畢竟當年也是貴人無條件的支持,他們才有機會茁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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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雖是附卡 權益要知 由法院判例看信用卡附卡權益                 資料發布日期:102/05/08

 

信用卡為民眾日常生活重要消費工具之一,持卡人可以先在特約商店消費,不用立即付款,由發卡機構向特約商店代為清償帳款後,再寄送帳單請求持卡人清償代墊款項。

部分信用卡正卡人的親屬,為了方便,或因無收入,在正卡人同意下,也會向銀行申請附卡。然而在申請附卡前,是否確實審視信用卡契約內容?附卡使用權益是否與正卡相同?這些問題,所有附卡人都應正視,才能避免權益受損。

個案一:

李同學因無固定收入,向A銀行申請信用卡未獲核准,便要求持有A銀行正卡的媽媽為其申辦附卡,然而李同學卻經常使用附卡大肆消費,媽媽雖負擔沉重,卻不知該如何處理。

個案二:

陳先生持有B銀行信用卡附卡,因使用正卡的二哥積欠帳款5萬元,收到B銀行寄發存證信函要其負擔正卡欠款,陳先生不解,致電B銀行客服,被告知簽約當時該行的信用卡契約第3條後段規定:正卡持卡人或附卡持卡人就各別使用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 ☆☆☆ ☆☆☆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網站「金融資訊/銀行業務資訊揭露/信用卡重要業務及財務資訊揭露」專區資訊,累計至民國(下同)101年8月,以流通卡數為計算基準,國內五大信用卡發卡銀行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依財政部92年9月30日臺財融(四)字第0928011471號函示,信用卡附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15歲;金管會93年7月10日金管銀(四)字第0938011284號函則要求,發卡機構不得於信用卡申請書中,以「正卡申請人代理附卡申請人簽名申請附卡」的方式受理附卡申請,同時限制附卡申請人的關係需為正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配偶父母。經檢視,前述國內五大發卡銀行的信用卡附卡申請資格及申請辦法均已按照前述函示規定辦理。

但也因信用卡附卡申請人均為正卡人的親屬,附卡人基於信任,往往不會逐條閱讀信用卡契約,即便全部看完,也是一知半解,有的人甚至完全不看,僅在附卡申請人簽名欄簽字後,便直接將申請書交給正卡人、業務員或直接寄出,殊不知紛爭往往就此開始。以下幾點觀念,附卡人須牢記:

一、信用額度共用

附卡人應瞭解正、附卡信用額度共用,並非各別計算。舉例而言,若信用額度為15萬元,則正、附卡人的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後不能超過15萬元。此外,以五大發卡銀行為例,正卡人均可在信用額度內設定附卡人信用額度上限,讓附卡人僅能在設定的額度內使用。如個案一的媽媽可以主動致電A銀行,限制附卡人李同學的信用額度,甚至終止附卡契約,如此一來,即可避免李同學恣意刷卡消費,增加正、附卡人的經濟負擔。

二、帳單與優惠措施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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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殺子女人倫悲劇 精神科醫師:沒有出口的人 

2017-02-05 20:03聯合報 記者李奕昕╱即時報導
  •  

台北市北投區下午發生父親持刀殺害子女後自殺案,精神科醫師游文治說,加害人應是「沒有出口的人」,可能沒有親近的朋友,工作及興趣都缺乏寄託,把一切生活重心放在妻子身上,認為妻子不忠後陷入「極端的無助」,最後用「毀滅」解決問題,把子女視作自己的財產,殺害子女以報復妻子。

他說,解決問題有很多選項,加害人卻選擇最愚笨的方式,以為「愛妳愛到死」,讓自己及子女從世界上消失,以凸顯自己「對家庭的忠誠」;他呼籲,若自認情緒找不到出口,應盡早向精神科醫師或生命線等專業人員求助。

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系助理教授王伯頎說,許多家暴被害人選擇隱忍,為了孩子勉強維持夫妻關係,且擔心報案後刺激另一半,做出更嚴重的舉動,雖然被害人不敢報案,不過常會向親朋好友訴苦,此時親友扮演關鍵的「安全聯絡人」角色,應適時協助通報,讓社政及警政單位即早介入。

他說,家暴不止肢體暴力,包含言語恐嚇或跟蹤騷擾,還有個案是每天透過通訊軟體狂發訊息,這些都是家暴警訊,被害人或親友不該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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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改國是會議》蔡英文閉幕致詞:

 

年改如果成功 台灣沒有不能完成的改革

 

石秀娟 20170122 19:34 風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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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改革國是會議22日順利結束,蔡英文在閉幕典禮致詞時指出,「我們的行動證明台灣是可以理性公共討論的社會」,年金改革若能成功,「台灣沒有不能完成的改革」。(取自總統府)

 

年金改革國是會議22日順利結束,相關政府機關將修法提出版本,送立法院審查。總統蔡英文在閉幕典禮致詞時指出,「我們的行動證明台灣是可以理性公共討論的社會」,年金改革若能成功,「台灣沒有不能完成的改革」。

 

國是會議在總統府內舉行,儘管場外有由近萬名多數是軍公教人員參與的抗議,會議仍順利舉行,分「給付、領取資格」、「基金管理、財源」、「制度架構、特殊對象、制度轉換」等3組同時進行全天的討論。

 

總統府統計,獲推薦參加國是會議共211人,實際報到人數共192人,3組各進行3階段的發言,共有236人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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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人包》官版年改方案出爐 10點變革報你知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2017.01.19
政治經濟

 
副總統陳建仁表示,這次年金改革的主要目標就是讓基金永續,至少一個世代不會破產,達成「世世代代領得到,長長久久領到老」的目標。   圖:柯昱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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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改國是會議前夕 司改會提14項核心議題

            
                                                公視晚間新聞     2017-01-18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即將召開,民間司改會在拜會司法院長、法務部長後,今天提出14項司法改革的核心議題,包括建立冤錯案的救濟制度、以及為了讓一般民眾理解司法,希望推動開庭用語及書類白話文,並落實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總統府將召開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司改會多位律師站出來,提出14項司法改革的核心議題,除了檢討法官、檢察官、律師和警調人員的進場、訓練、監督及退場機制,並建立冤錯案的救濟制度,建議在體制外成立互審制度。

==律師 林永頌==
尤其以後如果這個司法制度
會改革比較嚴格 也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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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乾任專欄:工作賺兩三萬的

 

        養退休領五六萬的社會 能撐多久

 

王乾任 20170113 07:00:00

 

政府提出年金改革計畫,引起退休軍公教抗議,但也有不少年輕世代支持這項革新。(圖為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林于凱/攝影:李隆揆)

 

年金改革議題最近又鬧上媒體版面,反對派大鬧年金改革會場,甚至出手傷人、出腳踐踏支持年金改革的年輕人。

 

雖然主流媒體比較關心越南人假裝台灣人與台灣人假裝日本人事件,不過,網路輿論倒是蠻關心年金改革過程中既得利益群體的嘴臉。

 

好比說,有位前去抗議的退休校長,被發現退休前一年請假兩百多天,卻能照樣以校長職退休,月領5萬塊退休俸。於是便有人嘲諷說,這位校長開刀後沒辦法上班需要請假,卻可以前往各會場抗議,是把抗議當復健行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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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敗類 色檢嫖少女還仲介

 

LINE群組po心得「那條魚不錯」遭收押

 

2017年01月15日

【綜合報導】真是司法之恥!彰化地檢署已婚檢察官蔡曉崙,涉以暱稱「小輪子」,加入去年被警方破獲的中部賣淫集團LINE群組「中區魚訊」,事後私與一名16歲少女性交易,還分享同好、介紹少女接客,台中檢方蒐證後搜索並將他拘捕,蔡坦承性交易但以嫖客慣常的說法「不知對方未滿18歲」抗辯,被檢方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蔡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獲准。


蔡曉崙(49歲)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已婚,女兒就讀高中職,與受害少女年紀相當,他曾任台中地檢署檢察官,2007年分發彰化地檢署,先派任偵查組後轉公訴組,去年還被派赴東勢國中向青少年宣導預防犯罪及法律常識,彰檢同事昨痛斥:「如此敗壞彰檢名聲,令人氣憤!」網友也痛批「有夠扯、地檢署淪為雞頭分站!」

搜索彰檢辦公室

去年8月間,台中檢警破獲LINE群組「中區魚訊」仲介賣淫集團,當中有3000多名男客以暱稱等方式加入會員,警方將賣淫集團主嫌陳姓男子等10多人法辦,但續查男客涉案情形,結果發現一名暱稱「小輪子」的男客,曾在當中po出使用心得:「那條魚不錯」、「品到一口好茶……」等,甚至在其他砲兵團LINE群組推薦1條16歲的「魚」(指少女)給群組組員。
檢警抽絲剝繭,查出這名「小輪子」竟疑是彰化地檢署檢察官蔡曉崙,隨即組成專案小組蒐證,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前天帶隊指揮檢事官、中調組廉政官、市刑大等共62人,拘提蔡曉崙到案,並搜索蔡的彰檢辦公室,查扣電腦等證物,另約談10名關係人到案。

向少女自稱律師

專案小組調查,蔡在群組中涉嫌介紹少女給男客性交易,還直接私訊少女幫她安排接客,少女向檢警坦承,那人自稱是「律師」。台中地檢署表示,已初步掌握蔡在前年以1小時3500元代價,在台中市和這名16歲少女性交易1次,另於同年間,多次媒介少女與其他男客性交易,但未查獲蔡有趁此獲利。

辯「不知未滿18」

據了解,蔡坦承性交易但以嫖客慣常的說法「不知對方未滿18歲」抗辯,但檢方根據LINE媒介的對話,不採信蔡的說詞,且認為全案尚有其他媒介成員要清查,蔡男有家人住國外,有逃亡、串證之虞聲押獲准。
檢方指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與未成年少女從事性交易可處3年以下刑期,媒介性交易最重可判刑7年,公務人員觸法亦會再加重刑責。

自毀前程已停職

偵辦人員心情沉重感嘆:「蔡曉崙知法犯法,傷及司法人員形象,也自毀前程。」彰化地檢署表示,已通報法務部將蔡停職。


已婚檢察官蔡曉崙涉嫖少女且幫她安排接客,昨被收押。資料照片

蔡曉崙 49歲

家庭:已婚,育有1女
學歷:台中一中、台大法律系畢業 、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
經歷:曾任軍法書記官、澎湖地方法院書記官、台中地檢署檢察官,現為彰化地檢署檢察官
個性:含蓄內向,但常演講宣導法治教育,曾受邀到台中東勢國中教導青少年法律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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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采集:無家者 人權尾牙再相會(楊索)


2017年01月10日

許多人未探究街友背後成因,簡單歸結是「好吃懶做」或「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或標籤化、污名化,甚至如市議員應曉薇指使對街友潑水;或議員公開說:「街友像狗愈來愈多,集中趕到陽明山去。」等歧視作為。
根據衛福部去年度統計,全台有2770位街友,男性2457人,女性為313人;其中雙北市共952人。但,公部門造冊人數,實際數字遠超過此,社會學者粗估是4400人。

重返社會極為艱困

相對台灣人口比例,街友是少數群體,同時身無定所,台北街友很多是沒有身分證的外地人,選舉時無投票權,因此最容易成為政客攻擊以討好在地選民的標靶,髒亂、犯罪、妨礙交通、安寧等所有城市問題都可歸咎街友。
仔細檢視從中央到地方的「遊民」收容、安置、自治等條例辦法,從條文到內容充滿威權時期的管制與消極作為,更別說編列預算的稀薄。說穿了,在公部門眼中,街友是不存在的人。街友既無法行使公民權,也乏民代為其爭權益,生存處境每況愈下,成為底層階級的最底層。
除了印度、孟加拉等少數赤貧者眾多的國度,有人生下來即是街友外,台灣並沒有這種街友家族景象。流落街頭的人,彼亦人子,如果能夠選擇,很少人主動抉擇生活於街頭,在台灣接近百分之百非自願性街友的成因,有結構性與個人性因素,都迫切需要政府與社會重視。
我個人因為曾報導街友議題,這幾年與無家者實務團體芒草心等接觸,認識到經濟及社會變遷、社會福利制度不足是產生街友的主因。在2008年金融風暴發生時,創世基金會的桃園人安站措手不及,一個月內湧入3、40位新街友,許多青壯輩是建築業勞工因建案停工而失業求助。街友族群幾乎都是勞動市場的低技術工人,尚且或有多重弱勢特質,例如:身心障礙、高風險家庭、中高齡失業、高勞動的非典型僱用。

最傷痛是歧視眼光

每一位街友都有難以言喻的人生歷程,結構因素外的個人因素,包括:染上毒癮、酒癮、背離親緣、受暴婦女、更生人,有的逃避現實而沉溺成癮,有的屢仆屢起持續掙扎。即使是成癮者,他們需要的是協助治療,而非白眼對待。同時,根據實務團體查訪統計,七成街友從事舉牌、拆裝潢、賣雜誌等非典型工作,並非外界以為懶惰的刻板印象。
去年,一位近70歲的葉伯伯透過臉書求助,他被迫搬家將流落街頭,經一群年輕人奔走、尋覓新住處幸而安頓。在高房租、高物價、景氣低迷的外在因素下,社會支持系統不足,跌落社會安全防護網的人可見將愈來愈多,街友年輕化就由此而來,一旦掉入街頭,重返社會極為艱困。
若聆聽街友心聲,除棲身與物質的難處,最傷痛是外界歧視眼光。詩人艾米莉·狄金森把孤獨感描述為「不可丈量的恐怖」,那是一種悄無聲息的傷害。這種被社會,甚至社工對街友,街友之間的社交孤立極具殺傷力。社會大眾可以無差別對待街友嗎,可以為街友做什麼呢?一群熱心腸的人從前年歲末起,選擇在台北或車站自備菜餚、自籌經費為無家者辦尾牙,為的是表達同理心的接納,為街友盡一份心意。主廚有吳念真、柯一正、平路等眾多有影響力人士。雖然只是一餐,目的是想向社會宣告:身而為人,無家者與你我同樣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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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見!當庭嗆被告 法官罰薪10個月

 

2017-01-10 02:10聯合報 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桃園地院法官曾雨明三年前審理刑事案件時,當庭對被告嗆聲,被告情緒崩潰、頭撞被告席成傷;司法院職務法庭昨天判決裁罰曾雨明十個月的月薪,約一百七十萬元;這是司法史上第一件法官因開庭態度不佳被裁罰月薪的案子。

 

職務法庭指出,曾雨明在一○三年二月廿七日審理偽造文書案時,當庭對被告嗆說:「妳特別給我注意!妳不要給我找收押」、「妳一副不屑法院的臉,妳給我注意一點」、「我做一不二,妳不要不相信 ,妳不要不信邪,我就要收押」、「這樣不用收押啊?囂張」、「如果妳覺得妳的律師這樣子還不夠,妳可以把他當庭就開除掉。」

 

被告當庭情緒激動崩潰說:「什麼意思?為什麼不聽我說話?我有委屈」、「我不活了,我去死一死啦」,並二度以頭部撞擊「被告席位」桌面致頭部受傷。後來,被告就醫不在庭,但檢察官、律師、證人仍在庭,曾雨明繼續說:「妳是本省人,幹嘛要我一個外省人跟檢察官求情做什麼。」

 

本案經民間司改會向法官評鑑委員會請求評鑑,法評會決議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監察院提案彈劾,移送職務法庭審理,職務法庭認為曾雨明違失行為明確,言行違反法官法,且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法官不得對在庭之人辱罵、無理責備行為」,判決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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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賴保護不能無限上綱」年輕公教站出來 向李來希下辯論戰帖

 
2017年01月08日 12:06 風傳媒
 
年經世代公教人員8日召開「年輕公教站出來,年金改革自己說」記者會。(陳明仁攝)

年經世代公教人員8日召開「年輕公教站出來,年金改革自己說」記者會。(陳明仁攝)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公革力聯盟)與年輕公教警消年金改革陣線今(8)日上午召開記者會,表達支持年金改革、拒絕世代剝奪的訴求。公革力聯盟發言人林于凱表示,他們拒絕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擅自替公教人員代言、阻止改革,並邀請其發言人李來希公開辯論。

林于凱說,昨(7)日舉辦的年金改革中區座談會爆發衝突,200多個受邀者只有70個人入場,對於年金改革行動聯盟只開放支持他們的人入場的行為,表示嚴重抗議。林于凱表示,年輕族群因為遭受壓力,過去在年金改革議題上幾乎噤聲,今天也只能帶著口罩召開記者會,但現在已經到了不得不表態的地步,決定站出來支持年金改革。林于凱說目前45歲以下的族群將是年金破產時的嚴重受災戶,如果不改革,到了2030年勞保,軍公教退輔基金將全部破產,政府須支付4500億的退休金,但因基金破產只能拿年度預算去撥補,到時納稅人繳的100元中將有25元被拿來支付退休金,其他預算被排擠,對整體社會發展不利,急速惡化國家財政。

年輕公教警消年金改革陣線發言人張馨仁說,政院版本退休金領取年齡要延後至65歲,但警消、教師工作屬性特殊,很難到65歲才退休,針對此族群退休年齡應有特殊考量。另外,在所得替代率設計上,應以拉平階級間退休所得差距為目標,在職薪資越高,所得替代率應越低。

2017-01-05-年輕公教站出來,年金改革自己說-記者會-現場上演行動劇-陳明仁攝
除了記者會外,現場也上演行動劇,並設計諷刺的「宇宙無敵信賴保護令」來暗喻信賴保護原則被無限上綱。(陳明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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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學貸利率降 每年最多可省2000元利息

 

謝君青 20160727 13:20 風傳媒

 

行政院6月時召開記者會宣布,要調降學生就學貸款,教育部今(27)日在高雄舉辦的第2次全國教育局處長會議上報告,自81日起,學貸利率調降0.2%0.4%,視家庭收入狀況與學生增貸額度,學生每年可節省利息支出約250元至2000元。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行政院與金管會、4家承貸銀行及中小企業信用保管基金召開研商會議,確定調降學貸利率,成本則由銀行自行吸收,教育部不用額外補貼。

還沒有到還款期的申貸學生,家庭年所得在114萬元以下者,利息本已由政府全額負擔,學生零利率。而家庭年所得114萬到120萬元者,學生負擔利率由0.81%降為0.61%,降息0.2%1年約可節省利率支出250元到1000元不等,約有9000人受惠。家庭年所得120萬元以上者,學生負擔利率則由1.62%降為1.22%,降息0.4%1年約可節省利率支出500元到2000元不等,約有17000人受惠。

43萬人受惠

教育部指出,針對已屆還款期的申貸學生,申請緩繳本金並延長還款年限的弱勢學生,本已由政府補貼利息0.5%,其餘正在還款的學生,負擔利率由1.62%降為1.22%,降息0.4%

 

教育部舉例,假設貸款學生就讀大學4年期間每學年皆辦理就學貸款,以貸款金額共50萬元計算,學生每年就可節省利息支出約2000元。根據教育部估計,此次降息受惠人數約有43萬人,其中已畢業學生佔多數,約41萬人。

http://www.storm.mg/article/14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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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扶提6大訴求 蔡英文總統承諾司法改革


2016年07月22日 13:13

總統蔡英文22日出席法律扶助基金會12周年活動,法扶會董事長羅秉成當場向總統遞交「法扶六大訴求書」。蔡英文在致辭時表示,上任後時時刻刻感受到人民對於司法改革的殷切期盼,她在競選政見承諾過要讓司法回歸「人民的司法」,同時也希望未來司法改革的各項議題能夠納入法律扶助的思考,讓改革更周延、更好。

蔡英文指出,法扶可以讓司法改革做得更好,而推動司法改革,其中一個目標就是要提供可親可近的法律扶助;她表示要能夠做到這點就必須廣納各方的意見,特別是第一線的法扶,接觸各式各樣的個案,經驗豐富,除了瞭解民眾的需求,也能觀察出制度上的缺失;她提到法扶可以改變法律人嚴肅給人的印象,還可以打造更好的社會安全網,協助社會解決潛在的風險,接受需要幫助的人。

蔡英文同時感謝法扶跟全國3000位扶助的律師努力保障台灣民眾的權益,未來政府也會持續挹注資源,支持法扶發揮更大的功能,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一起打造一個公平正義的台灣。

法律扶助基金會今天提出的6大訴求,包含:
   一、實現公平正義!強化法律扶助在司法改革中的角色;
   二、保障刑事人權!落實警詢偵查階段的強制辯護要求;
       三、消弭貧窮問題!揚棄成見,給債務人合理的生存空間;
                                               四、確立原住民基本法優於其他法律的位階!設立具文化敏感度之原住民族法律中心;
五、平撫犯罪傷害!整合資源,落實犯罪被害人保護;
                            六、回應社會需求!連結政府資源、調高預算規模,人權保障更加全面。

羅秉成致詞時呼籲蔡英文能否對於過去有些被判決有罪的原住民,給予特赦。「讓我們跟原住民和解共生這件事情,在他們的文化尊重上得到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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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不得限制房客遷入戶籍 租金得報稅


2016-06-27 01:32 聯合報 記者李昭安/台北報導

 

押金 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包租公、包租婆注意了。內政部上周公告「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明年起,經常性出租房屋的「職業房東」,不能再限制房客不得遷入戶籍、拿租金扣繳綜所稅。未來簽約時,也須明定水電費、管理費,房東不得任意漲價,且押金金額最高不得超過兩個月房租。


過去坊間「房屋租賃契約書」常見不平等條款,房客權益未受保障。例如房客若提前解約,有房東曾獅子大開口要求須付五倍月租金作為補償,但此次官方版定型化契約明定,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一個月租金。


新制上路後,若租約內容與規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東修改契約。行政院消保處指出,若房東所立契約經查核不合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而未改正者,可依消保法規定,處三萬至卅萬元罰鍰;若持續未改善,可再罰五萬至五十萬元,且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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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協商小心詐騙,向代辦說NO!詐騙不上門

 

凡是向銀行協商失敗的卡債族或消費者,都可以到法院申請更生或清算,讓自己免於被債務壓到喘不過氣,但卻有詐騙歹徒以「資產管理顧問公司」名義,打電話或刊登廣告,聲稱可以代辦或協商分期還款,甚至只要交代辦費即可免還卡債,消費者由於未獲得正確資訊而陷入詐騙陷阱,不但被騙付出代辦費,卻未能解決卡債問題。

 

高雄劉小姐日前接到資產管理顧問公司電訪員來電,稱可代向銀行協商卡債整合,她聽對方言談甚為專業,就將自己目前共有約5張卡,約40萬卡債情況告訴對方,經過核算目前每月應繳款1萬7000元,對方說可代向銀行協商,將利息降低,每月只要繳交9000即可,但必須繳交3萬元律師費,接著她就與一位年約25歲,自稱是陳小姐業務專員相約在住家附近的咖啡店見面,簽了合約書,陳小姐聲稱公司會代為向銀行談妥償債方案,但念及她目前經濟困難,可以刷卡方式繳納,於是她將五張信用卡影印傳真給對方,約2小時後,她收到刷卡通知簡訊,原以為是對方扣繳律師費3萬元,但經朋友提醒怎能代刷卡?才發現有詐,但歹徒電話早已不通。

 

由於許多卡債族對已經上路的「消債條例」並不清楚,再加上心態上認為銀行、法院申辦程序繁複,只要委託代辦即可解決問題,但這卻讓詐騙歹徒有可乘之機,不但卡債未除,還遭詐騙,實在是雪上加霜。民眾若有卡債問題可以先向最大債權銀行協商,只要備妥申請資料,可協商降息並延長還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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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更新: 2013/2/6 17:44
  •  
  • 資料檢視: 2016/5/19 18:37

  • 資料維護: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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