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開會通知、消債條例修法訊息、每月消債統計、債務人說明會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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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說明會有200位債務人踴躍報名參加!!

 

不幸遭遇到債務纏身,只要不退縮逃避,不要怕麻煩,勇於爭取,有法扶律師依"消債條例"協助你,債務一定可以解決的。

 

借用更生認可的王女士在FB的留言:千萬別被法院扣薪,我被扣了四年半共135萬(含年終), 95%是利息,135萬幾乎是我兩年的全薪。 有債務問題,只有更生才是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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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   告    2017-02-19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天空Blog,因後台內部整修,

 

目前暫停使用,各位夥伴若要參考資料或訊息,

 

請點閱” 痞客邦”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部落格

 

 http://debtors201047.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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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定期會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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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新夥伴以後要到自救會參加活動

   

 請於google地圖輸入"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就OK啦!!

 

 

2017-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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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1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7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6年1月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58.34%
(2)清算免責比例---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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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解決有希望說明會

 

時間:2017年325日星期六下午2點至5(1點半至2點報到)

 

地址:台北靈糧堂宣教大樓4樓副堂(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244)

 

主講人:林永頌律師、周漢威律師

 

內容:卡債、信貸等無擔保債務實務分享暨解決債務的相關法律介紹

 

參加對象:對此議題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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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南市政府和法扶台南分會合作
   
     
  106/2/18於善化區舉辦債務人說明會



106年2月18日(六)下午2點至5點 台南市善化區公所大禮堂(臺南

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可電話或上網預約。


合作單位:台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法制局、臺北市政府法制局、法律

扶助基金會、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台北律師公

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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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各位夥伴,心想事成,萬事如意!!

 

2017-0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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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1~11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7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5年1~10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6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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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新聞稿

 

發稿日期:100年 12月12 日

發稿單位:司法院民事廳

連絡人: 黃銘彥科員

連絡電話:(02)2361-9577*235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下稱消債條例)97年4月11日施行迄今已逾3年半,雖曾於98年5月13日及100年1月26日修正部分條文,但幅度不大。本院「消債條例研審小組」自100年5間起即密集開會研擬消債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稱修正草案),經100年10月17日第140次院會討論通過,並會銜行政院 後,於100年11月11日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業於100年11月28日就陳節如委員等19人擬具之修正草案計15條;謝國樑委員等28人擬具之修正草案計33條;陳亭妃委員等20人擬具之修正草案計2條,併案審查通過,修正條文內容核與本院會銜行政院 送請立法院審議之修正草案一致,並於今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

本次修正草案計修正28條、增訂5條,合計33條,3大修正重點如下:

一、第64條第1項:

本條項係在規範法院不經債權人會議可決逕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之要件。消債條例更生程序之精神在於使債務人於更生方案履行期間內盡力清償後即可免責。現行第64條第1項規定更生方案是否「公允」,除須考量債務人已否盡力清償外,並及其負債之原因、過往之消費有無不當之情形,實務上法院常因債務人有不當負債或消費之情形,而無從依該項規定逕行認可更生方案。為使此等債務人仍有更生復甦之機會,爰將本條項修正為「債務人有薪資、執行業務所得或其他固定收入,依其收入及財產狀況,可認更生方案之條件已盡力清償者,法院應以裁定認可更生方案。債務人無固定收入,更生方案有保證人、提供擔保之人或其他共同負擔債務之人,法院認其條件公允者,亦同。」

二、第134條第4款:

依消債條例第132條規定及其立法意旨,清算事件終止或終結後,係以免責為原則。現行134條第4款規定,債務人之「浪費」行為屬不免責之事由,實務上適用結果,債務人多因有此款「浪費」事由而不獲免責,為免對債務人過度嚴苛,乃予以適度限縮為「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並參照第20條、第44條、第64條、第82條及第133條等規定,限於債務人於聲請清算前2年內,所為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等不當行為,始足當之。又現行條文規定「致財產顯然減少或負擔過重之債務」,尚欠明確,宜予明定。爰將本款不免責事由修正為債務人有「聲請清算前2年內,因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所支出之總額逾該期間可處分所得扣除自己及依法應受其扶養者所必要生活費用之半數,或所負債務之總額逾聲請清算時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之半數,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始不免責。同時配合增訂第156條第2項規定,使債務人在修正前,如因此款事由受不免責裁定,得於本次修正條文施行之日起2年內,聲請裁定免責。

三、第1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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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債條例修法三讀通過記者會

     

            《卡債族的感謝、遺憾與期待》

                                                       

                                                   2011年12月12日

 

2011-12-12債清條例三讀通過記者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97年4月開始實施,卡債族及律師充滿期待,希望這個條例可以幫助卡債族脫離債務困境,實施二、三年,我們失望了,銀行協商所提出的條件不考慮卡債族的清償能力,法官不瞭解消債條例,也不瞭解卡債族的處境,法官所通過更生的比例只有24%,清算免責之比例也不到10%,相對於日本、美國通過率高達85%、97%、99%相距甚遠。

我國貧富日益懸殊,卡債族日益增加,估算超過85萬人,但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之案件,日益減少,消債條例失去了功能,人民對法院失去了信賴。99年初關心卡債族的律師、社運人士及學者組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年初台北律師公會消債清理委員會律師及自救會卡債族一起通力合作,推動消債條例之修法運動,期待透過修法,提高法院更生及清算的通過比例。

我們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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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報導》放寬更生條件"債清條例"三讀通過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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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而狂躁,時而憂鬱//一個躁鬱症卡債族的故事

                                                             2010-07-15

 

蕭先生,一個喜歡把所有家當裝在包包,然後背在身上的男人,熱情,但有時又有點過頭,16歲發現躁鬱症至今已將近40年,這段狂躁且憂鬱的歲月,無論是喜或悲,蕭先生的感受都比一般人要來的強烈,而卡債,就是狂躁情緒之下的副產品。

 

躁症發作,花錢好快樂

    「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因為躁症發作,我平常鬱症的時候,九個月,那很悶阿,不講話,覺得人生無望,很想自殺,躁症發作的時候,花錢好快樂,花錢是大哥,每個地方都叫大哥阿,好快樂喔,人生沒有那麼快樂。」 蕭 先生原本在中國時報上班,46歲時因為與交往七年的女友分手,加上做完心臟繞道手術,身體狀況不好,原本壓抑住的躁鬱症因為在這兩個事件的影響之下,95年便開始發作且一發不可收拾, 蕭 先生說他在躁症發作的那段時間裡,十個月刷了幾百萬元,加上去茶店的消費等等…總共花了四百多萬元。

 

    因為躁症發作的關係, 蕭 先生除了買一大堆手錶、金子、印章和宗教物品之外,還幾乎天天跑華西街茶店和卡拉ok,他說:「差不多刷卡的喔,買衣服、哩哩摳摳差不多兩百多萬,其他就是現金華西街花掉,又借我妹…因為女朋友走了,身體不好,壓不下去阿,一直有個慾望想買。」「現金花的很多,華西街就花了不少,喝醉酒,一千塊當成一百塊花,燒錢耶!」當 時蕭 先生便是用他手上的40多張信用卡來滿足瘋狂的購物欲望,因為花錢讓他很快樂。

 

鬱症發作,催債好憂鬱

    20多年前 蕭 先生就擁有了信用卡,當時在中國時報上班,收入固定,加上躁鬱症的控制沒持續地瘋狂亂花錢,所以信用一直很好,之後因為辦卡容易加上他原本的好信用,讓他的信用卡張數慢慢增加,這些卡片在 蕭 先生躁鬱症不發作時可能是方便的付款工作,但在發作時,它們就變成了異常便利的消費資金來源,替 蕭 先生打開了進入卡債世界的大門。

 

    蕭 先生說他大約花了半年之後,錢就越來越少,差不多到了96年4月,已經開始在繳最低金額,六月開始銀行就派人來向他催討,而 蕭 先生的病情也開始急轉直下:「我本來是還在躁症喔,差不多六月開始,人家來追債了,變成憂鬱症,不想出去,想自殺,躲起來,到最後十月份,我們那個副組長(中國時報)騙說有黑社會的人來喔,要找你要帳,那我就乾脆辭掉算了,我拿資遣費,拿了一百一十萬。」 蕭 先生因為瘋狂購物後產生的債和生活壓力,讓他很憂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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