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1~11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年7月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5年1~10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60.07%。
(2)清算免責比例---47.67%。
(3)更生償還債務成數在3成以內者佔80.14%(總平均償還成數14.44%)。
(4)清算償還債務成數在2成以內者佔89.83%(總平均償還成數 2.26%)。
(5)銀行協商申清件數12034件,通過12031件比例:99.98%。
銀行推出(15年)180期0利率,請慎重考慮,不要輕易答應!!
【『銀行協商』不是唯一的途徑,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
(6)101年修正後的消債法有『銀行前置協商』與『法院前置調解』兩種選擇,其效力是一樣的,自救會建議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可到各地方法院聲請,是由公正第三人士介入協調(協調人可能就是承辦你消債案件的司法事務官),對債務人較為有利的一種處理方式,尤其是債務已移轉到資管公司更應多加利用,聲請調解還有個好處,萬一調解不成立,債務人可依消債法153條之1第二款,在不成立起20天內,以其調解之聲請,可轉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必另繳1000元聲請費。
(7)自救會為服務債務人,於每個月2次定期會議,由專業律師為您作消債案件諮詢,歡迎踴躍報名參加!!
服務電話:0933-922-984(朱小姐)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敬啟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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