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修正 夫欠債 妻不必還

 

禁銀行代位求償「挽回破碎家庭」

 

201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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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未來夫債妻免還,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團體昨以行動劇表達修法對弱勢家庭的幫助。余志偉攝

 

【何哲欣、胡守得台北報導】配偶欠錢,另一半不用再擔心被討債!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明定夫妻間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未來配偶欠債,銀行、討債公司等第三者無法再藉由請求權代位求償,要求夫或妻吐出財產還債。卡債族自救會與律師林永頌昨到立院開記者會感謝立委,林永頌說:「修正惡法,將可挽回更多破碎家庭。」

立院昨一併三讀《民法親屬編施行法》修正案,目前經債權人向法院聲請宣告債務人改用分別財產制,或以代位債務人起訴請求分配剩餘財產而尚未確定事件,適用修正後規定。

不得分剩餘財產

根據司法院統計資料,截至10月底,各級法院夫妻財產制契約上未結案數有2250件,這些案件將直接適用新法。
提案修法的綠委尤美女解釋,《民法》原本規定,夫妻間的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就會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問題,財產較少的一方可以主張,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要平均分配;原本該請求權屬配偶專屬,2007年修法卻將請求權刪除,導致銀行等債權人可藉此向欠債的配偶代位求償討債。修法後恢復請求權屬一身專屬,與他人無關,避免再出現夫債妻還或妻債夫還的情形。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昨說,此修法可杜絕債權人運用現行法律規定,先向法院聲請宣告夫妻改用分別財產制,再代位向債務人配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造成夫債妻還、妻債夫還不合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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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美女立委質詢夫(妻)債妻(夫)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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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代位求償 配偶背債 卡債受害人痛批濫用民法
 

陳韋綸 苦勞網記者 2012/10/02
 

苦勞報導 責任主編:張心華

 

2012-10-2抗議台新銀行


今天(10/2)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前往台新銀行總行前表達抗議;自救會指出,銀行與旗下的資產管理公司,以債權人的身分向法院申請「夫妻分別財產」、進行剩餘財產分配,造成「夫債妻還」或債務人配偶也需負擔卡債,其中台新銀行與其資產公司的申請案件數便佔一半、2000件以上,因此自救會也以行動劇方式,表達「惡質討債、破壞家庭,台新第一」的憤怒。目前《民法》中關於夫妻財產制一節中,第1030-1條規定,當夫妻中配偶死亡、離婚或是因其他原因導致法定財產關係消滅時,一方得向法院聲請將婚姻期間的財產平均分配,是為「夫妻分別財產」制;例如:丈夫財產100萬、妻子20萬;離婚後妻子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則丈夫需支付妻子(100+20)/2-20=40萬元。


自救會顧問律師林永頌解釋,《民法》此條文是1985年制定,當時入法的背景,是考量保障許多婦女從事家務工作,一旦與配偶離婚或死亡後,相對而言缺乏財產的保障,因此賦予夫妻申請分別財產的權利。不過,2007年修法後,「債務人也可向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配」,他說,近年反而是銀行而非配偶,向法院申請分別財產制、進行剩餘財產分配。林永頌表示,去年(2011)銀行向法院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的案件有2,000多件,而今年(2012)至8月為止,總件數4,800件中,更有4,500件是銀行與資產管理公司申請,而台新銀行更佔案件數約一半。


自救會批評台新等銀行,不應該濫用《民法》,對債務人配偶進行代位求償的動作;自救會認為銀行要求「夫債妻還」的行徑,已經造成家庭失和,林永頌說,有些案件中,婚姻關係已經分居或是離婚,債務人的配偶卻仍收到法院通知,造成雙方的再度衝突。自救會呼籲,銀行除應停止以此方式逼債外,也應立即進行相關修法。對於自救會的訴求,出面接受陳情書的台新銀行代表沒有任何回應;台新銀行在新聞稿中指出:台新銀行以協商方式,希望債務人在還款能力內解決債務,對於經濟弱勢也暫不進行催理程序。台新銀行強調,《民法》已經修訂多年,台新銀行是依法律程序,以保障合法債權回收,如果未來相關法條有所修訂,台新銀行也將依法辦理。


去年底修法的《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於今年1月上路(相關報導),除將授權法官以是否「公允」修改為「盡力償還」裁定更生通過與否外,也將不免責事由中的「奢侈浪費」明確化。林永頌表示,新法實施後的更生通過率由去年的24%提升至60%以上、清算免責率由9%上升至40%以上,法院裁定通過比例確實有所提升。不過林永頌也指出,整體的申請案件數提升數量卻不高,顯示仍有許多卡債族對於修法內容不甚了解;另一方面,夫妻分別財產制,使申請清算的債務人,其配偶的不動產也將面臨清算、拍賣。如申請更生,配偶財產也會納入計算,增加需償還的金額,降低卡債族聲請更生或清算的意願。他認為,必須排除障礙後,才有可能讓更多卡債族出來面對自己的債務。林永頌表示,目前相關修法,包括《民法》第1030-1條與《消債條例》第98條,目前立院立委已經進行修法提案的聯署,他希望相關修法,能在本會期提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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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東亞金融受害者交流會(仁川)

     

    2012-09-14~15

     



    2012/9/14東亞金融受害者交流會在首爾中央法院附近抗議會場



    2012/9/14東亞金融受害者交流會在首爾中央法院附近抗議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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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務與憂鬱交織的卡債人生
     

    撰文者台大社會系 何友倫/戴定皇

    就看到什麼買甚麼,沒辦法控制,心情不好的時候就亂刷。


      許小姐的情況與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卡債族的認識似乎不謀而合:有了信用卡卻無法節制,最後債台高築,無法解決。然而我們有必要討論許小姐,儘管她的表現是這個類屬的典型,但造成她今日的境遇卻是相當特別的。


      許小姐患有躁鬱症,這個疾病也不是沒來由地找上她,據她朋友的說法,似乎與她朋友有關係,簡單來說碰到了不負責任的伴侶,生活一切的開銷都由許小姐負責,就連生養孩子的費用也由救助金來應付,這樣的壓力之下,也讓許小姐有多次的自殘紀錄,不過在孩子出生之後,為了孩子會克制自己這方面的行為,不希望孩子看到自己這個樣子。而值得一提的是,許小姐曾經藉由家人的協助還清債務,但後來迫於現實的經濟壓力,⋯⋯仍然回到卡債的循環當中。


      這麼說來,許小姐的債務問題,看似她個人無法控制自己的消費慾望,實際卻是兩個因素所造成的,疾病與經濟壓力,更細緻來討論,許小姐個人的教育程度有關,不能否認,許小姐因為貪玩高中肄業,所以沒有多餘的本錢選擇自己的行業,碰到現在的狀況,也因為不想麻煩公司,請公司不要報勞健保,這個決定造成她活在沒有社會福利的社會中,許多補助金也沒辦法申請。她的種種處境,可說是典型的社會底層,他們的處境我們一般社會大眾往往看不到,甚至因為壓力造成的躁鬱症,我們也會歸因於她個人自己的不幸遭遇,與社會結構無關。然而每個環節,都有國家力量可以插手的地方,並非完全是個人選擇的結果,所以如何抓取之間的平衡,也是大家必須學習的。
      

    簡單來說,許小姐的案例,相當程度展現了社會大眾對於卡債族群的刻板印象或是不瞭解,儘管她表現得像是一個不負責任的消費行為,然而造成她這些行為的原因,才是我們必須去關注的,許小姐是一個顯著的案例,她是社會造成的弱勢,的確貪玩是個人的行為,但在成長的過程,每個遇見她的人都可以拉她一把,國家的教育體系也應該不放棄任何人,所以許小姐現今的各種條件,實在不能簡單以個人來討論。唯有看到個人與群體的關係,我們才能夠對症下藥,幫助卡債族群重新在社會站立。                                                                                                                                 2012-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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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卡奴    諮商變代辦

     

    《蘋果》踢爆 索費3萬 被害人轟「又剝層皮」

     

    20120430 

     

     

    擷取20120430-1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卡奴不要被揩油了!「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遭《蘋果》踢爆掛羊頭賣狗肉,藉口幫卡奴免費諮商,遊說將卡債協商業務交由協會代辦,從中收取高額服務費。銀行公會強調,前置協商免費,自辦即可;主管機關也表示,經查該協會若違法營利,最重可解散處分。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四年前上路,卡奴可透過與最大債權銀行申請前置協商,低利攤還卡債獲得重生。但《蘋果》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指標榜免費接受卡奴法律諮詢、全台設有五個分會的中華民國全民法律關懷輔導協會理事長陳智霖,不斷鼓吹卡奴,委託該協會全權代辦與銀行的前置協商,繳交三萬至八萬元不等服務費,成立三年迄今收件九百多件,獲利可觀。 

     

    擷取20120430-2.JPG

    稱協會談判技巧好

    《蘋果》數名記者日前先後喬裝卡奴,赴該協會新北市板橋區、桃園及台中各分會諮詢,果然都由陳智霖一對一鼓吹委由協會全權處理前置協商,記者提及可否自行辦理,他說:「雖然你可以自己辦,但處理程序繁瑣,且協會有專業的談判技巧,可爭取到較好的還款利率。」還揶揄:「我不是要說你笨,要你自己去跟銀行談,你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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