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貧盟推債清條例修法 助80萬卡債族更生

新頭殼newtalk |  台北報導
卡債族溫小姐(中坐者)強調,很多卡債族就跟她一樣,並非奢侈浪費才去以卡養卡、欠下巨債,而是因為急需用錢才不得已走上卡債之路,並非一般人認為的「奢侈浪費」。圖片:楊宗興/攝   

 

反貧困聯盟今天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宣布將推動《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修法,將以公正第三人強制調解來取代現在由銀行所主導的協商,並把現行法條中模糊的「公允」、「浪費」等概念明確化,以提高更生方案的成功率,以及改善法官動輒認定債務人「浪費」而導致更生不易通過的狀況。

 

反貧困聯盟召集人簡錫堦指出,《債清條例》實行至今已滿三年,然而成效卻很有限,很多卡債族還是無法順利協商更生,所以反貧困聯盟就發起推動《債清條例》的修法,由民進黨籍立法委員高志鵬、潘孟安、陳節如、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孫大千等人共同提案,希望能提高協商及更生清算的成功率,造福更多徘徊在社會邊緣的卡債族。

 

卡債族代表溫小姐表示,因為公公車禍重傷急需醫藥費而辦了信用卡,但高額的循環利息卻在公公過世後壓垮他們全家。她說她和老公曾經帶著一家五口坐在汽車裡準備燒炭,但想起孩子的無辜而放棄輕生念頭,她呼籲卡債族或債務人「絕對不要輕生,活下去才有希望」。

 

她強調,很多卡債族就跟她一樣,並非奢侈浪費才去以卡養卡、欠下巨債,而是因為急需用錢才不得已走上卡債之路,並非一般人認為的「奢侈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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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卡債不成 反欠10萬代辦費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 /竹北報導】 2011.01.25 02:56 am

 

新竹縣32歲陳姓少婦積欠45萬卡債,委任某法律顧問公司人員與銀行協商,希望將債務分10 0期攤還,該顧問公司要陳女先刷卡近10萬元代辦費,協商結果與當初向陳女承諾的情況有落 差,錢卻已經付給法律顧問公司。陳女說,卡債還沒解決,又多欠10萬元,實在欲哭無淚,要 求退費。

 

被指控的這家法律顧問公司位在高雄市,客服人員表示,當初是他們委託的行銷公司對陳女做 招攬,協助陳女解決卡債困擾,原希望與銀行協商讓陳女債務分100期,但銀行只同意83期, 從頭到尾他們都沒有欺騙消費者,也有簽訂契約。 陳女向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投訴,她說,與她接洽的人員告訴她,先刷卡9萬9600元做為協商 費用,她每繳一期費用,銀行才會撥給公司1000元代辦費。

 

但收到信用卡帳單時,才發現近1 0萬元已被該法律顧問公司拿走,她的債務加重。 靳邦忠昨天與該家法律顧問公司協調,對方承諾會退還部分金額,並再與陳女溝通。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蔡美琪說,代辦公司抓準卡債族急於解決心理,表示可和銀行協 商,但往往未解決問題前,又刷卡欠下一筆代辦費。她提醒卡債族,需要諮詢可洽全台各地法 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電話是(03)5259882。

 

【2011/01/25 聯合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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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債族100年的期待(一) 期望更生、清算免責成功率達六成  

                                                                                 2011-01-10


 

 

2011-01-10

 

 

司法院前豎立「司法迫害卡債者雕像」活動      2011-01-10

司法節前夕,卡債受害者自救會將前往司法院陳情,希望新院長能帶給卡債者新希望。消費者債務清理法實施兩年多來,由於法官不食人間煙火,偏坦銀行,使卡債受害人失去對司法院的信心,逾70%觀望,50%躲債,成為社會隱憂。 法院裁定更生、清算的偏勃致使更生通過不及15%、 清算更少於10%,而台北地院清算免責率0%,比照日本更生清算成功率90%以上,更凸顯出台灣的法官對卡債方面的培訓不足,致使更生、清算方案不公允、不正義。

記者會主要內容 1. 提出法院審理卡債案件五大期望及五大批判。 2. 卡債受害者訴說自己遭受法院不公平對待的故事。 3. 自救會成員將在司法院大門前豎立雕像,並以解說雕像來表達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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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債100萬元,一年還款約20萬元,

 

7年後還欠多少錢?

 

<自由時報 記者吳岳修/台北報導>    Dec 28 Tue 2010 12:15


相信大多數人都會回答︰「早就還清了!」但實際答案卻令人傻眼,因為還是欠債100萬元!

  這個匪夷所思的加減乘除問題,活生生出現在現實生活裡,「被害人」是台北市警察局東區某分局服務10多年的警員,全案肇因於該警員的兄長在85年間,因經商周轉不靈,向黃姓債權人商借100萬元,由當時任警職的弟弟當連帶保證人,並簽立1張同額本票作為保證。


每月被強制扣款1/3

  該警員的兄長最後因經營困頓宣告倒閉,留下大筆債務後一走了之,當初借款百萬的黃姓債權人拿著本票,找上該警員請求代償債務,並將本票等債權證明,交付法院請求強制扣款月薪3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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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而狂躁、時而憂鬱 一個躁鬱症卡債者的故事

 

                                                              2010-11-10

 

蕭先生,一個喜歡把所有家當裝在包包,然後背在身上的男人,熱情,但有時又有點過頭,16歲發現躁鬱症至今已將近40年,這段狂躁且憂鬱的歲月,無論是喜或悲,蕭先生的感受都比一般人要來的強烈,而卡債,就是狂躁情緒之下的副產品。

 

躁症發作,花錢好快樂

    「為什麼花那麼多錢?因為躁症發作,我平常鬱症的時候,九個月,那很悶阿,不講話,覺得人生無望,很想自殺,躁症發作的時候,花錢好快樂,花錢是大哥,每個地方都叫大哥阿,好快樂喔,人生沒有那麼快樂。」 蕭 先生原本在中國時報上班,46歲時因為與交往七年的女友分手,加上做完心臟繞道手術,身體狀況不好,原本壓抑住的躁鬱症因為在這兩個事件的影響之下,95年便開始發作且一發不可收拾, 蕭 先生說他在躁症發作的那段時間裡,十個月刷了幾百萬元,加上去茶店的消費等等總共花了四百多萬元。

 

    因為躁症發作的關係, 蕭 先生除了買一大堆手錶、金子、印章和宗教物品之外,還幾乎天天跑華西街茶店和卡拉ok,他說:「差不多刷卡的喔,買衣服、哩哩摳摳差不多兩百多萬,其他就是現金華西街花掉,又借我妹因為女朋友走了,身體不好,壓不下去阿,一直有個慾望想買。」「現金花的很多,華西街就花了不少,喝醉酒,一千塊當成一百塊花,燒錢耶!」當 時蕭 先生便是用他手上的40多張信用卡來滿足瘋狂的購物欲望,因為花錢讓他很快樂。

 

鬱症發作,催債好憂鬱

    20多年前 蕭 先生就擁有了信用卡,當時在中國時報上班,收入固定,加上躁鬱症的控制沒持續地瘋狂亂花錢,所以信用一直很好,之後因為辦卡容易加上他原本的好信用,讓他的信用卡張數慢慢增加,這些卡片在 蕭 先生躁鬱症不發作時可能是方便的付款工作,但在發作時,它們就變成了異常便利的消費資金來源,替 蕭 先生打開了進入卡債世界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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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一個有希望的未來

 

2010-10-13

 

林小姐,一個再普通不過的上班族,原本在一家上櫃的科技公司擔任行政人員,三萬多塊的月薪足夠讓她享有著應有的生活品質,而初期信用卡的使用模式也很正常,花了多少錢就還多少,對她來說借貸不是件常見的事情。然而,命運的起承轉合,總愛以戲劇性的方式翩然登場。

 

    林小姐的爸爸是一個公車司機,每天開著公車穿梭於台北擁擠繁忙的道路上,有一天,一個逆向行駛的年輕人撞上了林小姐爸爸的公車而離開人世,雖然是對方逆向行駛,但在死者為大的文化觀念下,道義上的賠償是必須的,對方一開口就要了300萬的賠償金,雖然有強制責任險的幫助,但林小姐仍然必須為父親擔負起70萬元的賠償,短時間內要籌措出是自己月薪20倍以上的金額,向銀行借貸是唯一能夠解決此事的方式,但同時也奏響她負債人生的序曲。

 

    林小姐一家人一直以來都是租屋而居,但隨著她和妹妹的成長,家裡的東西逐漸累積,也日漸凸顯出空間的狹小,為了讓父母有更好的住宅環境,林小姐和妹妹以貸款方式,買了間兩房的小房子讓退休的父母親可以安心的居住養老,但子女一片孝心的背後,卻是加重自己肩頭上的債務壓力。

 

    除此之外,在過去雙卡使用盛行的時期,銀行為了衝高發卡量,也讓發出去的卡可以流通,時常推出刷卡換現金的促卡活動,多數消費者也在此吸引力下,以刷卡方式支付商品的購買進而取得現金,但是,此一行銷手法,對於已有債務在身的持卡人來說並不是一項優惠措施,而是一個往更深債務洞穴裡去的推手,林小姐即是如此。為了償還因父親公車意外而借貸的額度與房貸,林小姐一方面開始幫朋友刷卡購物以換取現金償還債務;另一方面,生活在台北的繁華都市,消費社會的氛圍對於一個年輕女性來說並不是一個容易抗拒的吸引力,除了幫朋友刷卡換現金外,自己本身的消費也導致了債務的比例逐漸加重。

 

無法償還的協商金額

    和多數卡債者一樣,債務累積的後期都是在以卡養卡之中度過,林小姐再也撐不下去,95年與97年時皆參加了與銀行的協商,但兩次協商的結果也都和多數卡債者一樣:每個月所需償還的金額大過於一個月的收入。兩次95年的一致性協商中,銀行要一個月薪水3萬多的她償還58千多元,97年的前置協商結果也相去不遠,一個月近45千元的償還金額依然超出她的能力範圍,林小姐無法簽下協商同意書。協商不成功後,林小姐改以每月扣薪三分之一的方式償還債務,但積欠的家數太多,每家被分配到的額度又太小,讓在經歷金融風暴後而被裁員,現在月薪只有28千元的林小姐又飽受另一波精神的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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