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債風暴十年之後

2016-05-11


作者: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亞洲金融風暴之後,企業金融業務大幅萎縮,銀行業轉移重心到消費金融的業務,當時銀行業者大肆廣告招攬客戶,鼓勵年輕人辦理信用卡、金融卡,查核機制寬鬆浮濫,發卡金融監管單位也疏於監督,每家銀行都在衝雙卡的業務量,在廣告強力的推播下,教導大眾即便沒有工作或是收入微薄的人,身上擁有雙卡是一種時尚,需要錢的時候一刷就有錢用,於是刷卡買名牌、吃大餐玩樂消費,不亦樂乎。

亞洲金融風暴之後,企業金融業務大幅萎縮,銀行業轉移重心到消費金融的業務,當時銀行業者大肆廣告招攬客戶,鼓勵年輕人辦理信用卡、金融卡,查核機制寬鬆浮濫,發卡金融監管單位也疏於監督,每家銀行都在衝雙卡的業務量,在廣告強力的推播下,教導大眾即便沒有工作或是收入微薄的人,身上擁有雙卡是一種時尚,需要錢的時候一刷就有錢用,於是刷卡買名牌、吃大餐玩樂消費,不亦樂乎。還有許許多多生活原本就困頓的家庭,有的貧病交迫需要籌醫療費用,有的孩子要繳學費,有的投資生意,各樣的需求,一卡在手,不用求人就有錢花。

有誰會想到銀行履約契約書上面寫的循環利息高達20%,最低應繳金額、違約金、手續費等等,以卡消費是要附上很高的代價,過度舉債像滾雪球一樣讓債務不斷攀升,被銀行逼債走投無路的時候,很多人就到另外別家銀行申請卡舉債,以債養債,手上的卡愈來愈多,債務也愈來愈多,以至於陷入無底洞的深淵裡面,變成卡奴一族,銀行對於這些催討困難的不良債權大都委外處理,於是頻頻發生黑道分子不法的手段催收或是暴力討債的事情。恐嚇騷擾不斷,當事人有的得憂鬱症,有的自殺,有的逃到境外,當時卡債族粗估高達80萬人左右,儼然是嚴重的社會問題。

於是社會有同情卡奴的聲音出現,卡奴也集結串聯遊行,積極爭取協助,還成立了「卡債受害者自救會」,幾十位大律師出面為卡奴提供法律服務,協助他們與銀行協商解決債務,銀行業者也訂出一個「消費金融債務協商機制」,與償還卡債有困難的債務人進行還債計畫的協商。2007年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明定卡奴債務總額在1200萬之內,在法院開始清算程序或宣告破產之前,可以提出債務協商、或債務更生,讓民眾可以在維持基本生活情況下,68年之間慢慢清還債務。

這個卡債風暴讓我們學到到什麼功課?銀行業這和卡債族借貸雙方都付出慘痛的代價,幾十萬家庭陷入經濟壓力的巨大社會成本。以銀行業來講,在卡債風暴的時候,各家銀行雙卡呆帳損失率都超過30%,一年的信用卡累積轉呆帳初估有1000億,現金卡將近700億,個人消費貸款800億左右,總計高達2500億,這是天文數字。銀行業開始檢討要審慎發卡,特別是沒有經濟能力或是沒有謀生能力的人,對申請卡要有一定的徵信機制,也意識到借貸給財物脆弱的人幾乎是陷他們於不義,在短暫的解除財務急迫危機之後,卻使他們陷入另一個無法翻身的淵藪,很多人一生就因此被毀掉了。

對對卡債族來說,卡債風暴的時候,整個社會寄予同情,然而也有很多的指責的聲音,畢竟欠錢還錢本是天經地義,但是至終政府和銀行還是有很多具體積極的作為幫他們脫困,之後的確有不少個人或家庭因此得到喘息空間,藉著協商出來每個月的還錢金額,努力工作,有一個新生的機會,讓他們一輩子的信用不至於破產。如果人生可以重新來過,相信對於雙卡的使用會持更謹慎的態度,知道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

卡債風暴走過10年,在慘痛的教訓之後,社會對於信用卡的功能大都是用來作為支付的工具而不是用來貸款,特別是銀行也將預借現金壓縮到卡片額度的10%左右,大家都克制成熟了。過去透過銀行協商解決的有10萬人,透過法院清償條例解決的約1萬人,因為金管會不願意公布更詳細的資料,但是可以確定的是絕大多數的卡債族仍然還在受債務的綑綁之中,無法走出陰霾。2015年金管會將現行利率上限從20%條降到15%,但是並不包括違約金、手續費等名目,卡債族實際可能得承受將近30%的高利率負擔,卡債族仍得繼續背負著沉重的壓力,雖然整個雙卡發行機制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對這些無力還錢的卡債族好像是面對一個掠奪式的賽局,無力還擊,只能默默承受附上一輩子慘痛的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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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視學貸衍生的危機

 

2016-4-29 10:37 作者:lihpaoediter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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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統計,台灣身負學貸的年青人(含在學及畢業)已達94萬人,許多大學畢業生除了背負學貸外,也因找不到工作而滋生更多社會問題。鼓勵年青人借學貸念大學,雖是一樁好事,可是這些學貸壓力就會影響年青人的出路,這就是世界各國的國安危機。

 

 

根據教育部統計,103學年度在學生申請學貸人數有319254人,包含高中生17590人、大專生301664人申請;大專生申請學貸的人數占學生總數134萬人的22.5%,其中公立59798人,私立241866人,私立人數是公立的4倍。

讓人吃驚的是,台灣身負學貸的年青人(含在學及畢業)已達94萬人,教育部每年還要編列約30億元補貼學貸利息,只是受到大學剛畢業的新人起薪低,目前有3.3萬人因月收入不到3萬元申請延後繳款。

在全球經濟疲軟狀況下,台灣要擺脫新人22K陰影,恐怕還要一段時間,故新的方向是打算再延長學貸開始繳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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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人借錢撐高教?青年世代的學債陷阱

文 / 關注世代正義連線

教育部最新公佈申辦就學貸款人數高達94萬人,逼近百萬大關,其中更有3.3萬人(占3.51%)因月收入不到3萬元申請緩繳,青年同時又面臨12.63%高失業率的就業環境。面對學貸問題惡化,只見教育部端出緩繳學貸政策,但窮學生持續借貸餵養膨脹的高教體系,難道是這一代青年的宿命?在高教商品化與資源逆分配下的青年學債族出路又在哪裡?

由跨黨派立委與民間團體組成的「關注世代正義連線」,今日(4/28)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連線指出依據教育部公佈的最新資料,在十二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政策下,仍然有17,590名高中職生背學貸。而私校大專生背學貸比例是公校大專生的四倍,22萬名弱勢生中唸私校的有17萬人(約七成七),且以唸私立技專校院比例最高。台少盟秘書長葉大華表示,根據台少盟「逆風教育助學計畫」,過去五年資助學員中大專生的學貸比例維持在六成、高中職學貸比例維持在一成五,同樣顯示高中職學生背學貸比例,實際上並未因12年國教高中職免學費政策而降低。此外資助學員背景中,有72%來自單/失親家庭,65%半工半讀,59%為中低/低收入戶,51%家庭成員有長期照顧的需求,38%有家庭負債,37%背負就學貸款,顯示為多重弱勢生。且平均有六成以上學員須背學貸,每周平均打工時數為23小時,為未背學貸打工者時數的兩倍,形同「打工換學貸」。這群從高中職開始背學貸、打工賺生活費的學貸族,上了大學仍會繼續背學貸。

葉大華說,教育部雖訂有公私立高中職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表(見附件一),但仍有私校代收代付費用收費標準不一,且有巧立名目、濫收現象,如服裝費、宿舍費、水電、交通費、課後輔導費等隱藏性學習成本,使弱勢生更易落入學貸陷阱。整體來看,台灣的高教體系對弱勢/近貧階層收取更高的教育費用,導致窮人整體承擔了不合理、不公平的高昂教育成本。日漸膨脹的高等教育體系變相靠青年學子借貸撐起,弱勢生透過教育脫貧或促成階級流動的機會非常有限,反將多數貧窮青年鎖進學債陷阱,加深整體青年世代的貧困危機。但教育部面對解決窮學生背學貸問題的態度與做法卻相當消極。

「關注世代正義連線」指出,教育部雖然預計以「延長學貸寬限期」至五年減低學貸族壓力,但延後還款期限的做法並無助於解決償還學貸本金的壓力,既無法治標也治不了本。舉例而言,如果從高中職到大學期間皆讀私立學校並申請學貸,累計貸款金額可達60~75萬元,若以月薪30,000元收入扣除生活必要開銷,每月還款5000~10000元,平均需10~15年才能還清本金與利息。此外還款期間學貸青年如遭遇裁員、失業、轉職、無薪假、意外事故支出等事件,就會直接影響還款能力與生活安全,間接影響其信用度,更難脫離學債陷阱。

因此「關注世代正義連線」委員及台少盟等民間團體對新政府及新任教育部長提出改革建議,包括:一、通盤檢討私立高中職學校學雜費收費標準,並訂定高中職私立學校學雜費審議機制,避免私校浮濫收費影響弱勢生受教權益。二、針對剛入職場申請緩繳學貸青年,教育部應主動了解其無力償還學貸的原因,並整合勞政、社政相關資源,協助其穩定就業、提升收入及還款能力;三、加速推動高等教育公共化政策,包括私校退場機制、各校進修推廣部公共性之檢討,以及社區大學、非營利組織如何成為推動高教公共化的一環,以提升高教教育品質與減輕不合理學貸。

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說,自己的先生在私立大學任教,觀察到全校有1/3學生背學貸,比例相當驚人。她並指出,12年國教政策的本意應是讓學生公平受教,但仍有1萬7千多位學生背學貸,私校大專學生學貸人數為公校4倍,顯示起跑點不平等,致使貧者愈貧、富者愈富。她說,將會針對私立校巧立名目浮濫收費的問題深入調查。

時代力量立委Kawlo・Iyun・Pacidal(高潞‧以用)說,自己到現在也還在繳學貸,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致使弱勢學生大多就讀私校,社會流動水平化,特別是許多原住民學生家境困難,每學期扣掉政府學費補助,仍需在外打工賺取生活費與學費,或根本唸不起,目前原住民的休退學率超過10%是一般學生的4倍。她說政府不要只補助固定學費數額,應該檢討收費內容及項目,以保障弱勢學生受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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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萬人還不出錢 學貸族逼近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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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債條例施行八年 盼助卡債族重生 

20160411 公視中晝新聞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已滿8年,卡債族可以透過更生方案和清算免責,來獲得還款重生的機會。但有律師表示,有部分法官對於債務人並不友善、刻意刁難,甚至以無還款誠意為由,駁回聲請,這些並不符合消債條例修正的精神。

單親媽媽,為了生活以卡養卡,結果積欠了300萬元債務。原本以為透過消債條例,聲請更生後,就可以解決債務問題,卻沒想到法官極盡刁難。

==卡債個案 黃小姐==
法官要我跟銀行簽,180期的零利率,銀行一毛錢也沒有跟你收利息
你應該要很知足了
15年 我可能會沒有工作,他(法官)說沒關係呀,
你小孩子長大了叫你小孩子去工作

還有李小姐,為了哥哥做生意借錢,後來合夥人跑了,背了一身債務,明明有還錢,卻還不完,還越欠越多。

==卡債個案 李小姐==
我3年還了200萬,但是我的債務 從後來清算不免責的1300萬,
現在已經滾到2000多萬了,請問你 我該怎麼還


消債條例施行滿8年,本意是讓卡債族,透過更生方案和清算免責,來解決債務問題。但前置作業,債務人還是要先向銀行等單位協商,而且如果法官認為沒有還款誠意,就有可能被駁回,對於債務人來說並不公平。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 林永頌律師==
比如說(更生方案)6年,用4年餘額來還,日本就是3年而已
用兩年的餘額來還,讓他有一點點錢,萬一有什麼狀況可以去支應
那麼我也希望能夠在100年之前,被駁回的這些人,
可以再來申請更生或清算,因為早期真的是太嚴苛了

林永頌呼籲推動修法,讓消債條例更友善。並同時提醒債務人,可以向法扶會提出申請協助,積極處理債務問題,才能重新展開新的人生。

記者 曹晏郡 吳嘉堡 台北報導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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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債條例施實8週年修法說明記者會

        105-04-11【全程錄影37:10】


法律扶助基金會陳為祥執行長於記者會表示,消債條例施行之初,法扶會即設立卡債諮詢專線,並開辦「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法律扶助專案」,積極協助債務人。自97年開辦至104年底為止,共有47,432位申請人獲得本會扶助,今(105)年1-2月的案件量更比去年同期成長73.24%。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林永頌律師表示,儘管消債條例修正多年,目前部分法官對於債務問題仍持不友善的態度,認為債務人若不願接受債權銀行在協商或調解階段提出以本金180期,分期償還之清償方案時,屬有協商空間,故以債務人無還款誠意,駁回更生聲請,甚至還有要求債務人撤回更生聲請等之不當作法,林永頌律師強調,這些作法均已悖離消債條例修正的精神。

【吳玉琴立委國會辦公室、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共同召開記者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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