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v 02 Thu 2017 00:04
消債修法,要 $100 給 $10塊 !! 11月3日自救會發起陳情抗議活動!!
- Nov 02 Thu 2017 00:03
106年1~9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106年1~9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年7月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6年1~9月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57.55%。
- Oct 31 Tue 2017 21:10
有債務問題,怕年金入帳會被扣押,怎麼辦? 引用勞保局官網 更新日期 106年10月31日
有債務問題,怕年金入帳會被扣押,怎麼辦?
引用勞保局官網 更新日期 106年10月31日
Q:老張已經退休領取勞保年金2年了,他的太太也在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別人的年金都是按月匯到銀行帳戶中,老張和太太因為債務問題,擔心年金匯入帳戶後就被執行扣押,所以要求勞保局按月郵寄年金支票,老張和太太再拿支票到土地銀行去兌領現金。2年來每到月底年金支票要寄來那幾天,老張怕漏接掛號信,都不敢出門。收到支票還得跑一趟銀行去兌領現金。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A:
按月領年金,入帳方便又安全
申請勞、國保年金的朋友都應該要提供一個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帳戶給勞保局,勞保局會從申請的次月底開始,按月將勞、國保年金匯入申請人的帳戶中。
但是有一些勞工朋友跟老張夫婦一樣,因為債務問題,擔心年金一匯入帳戶後就會被執行扣押,而要求勞保局改以按月郵寄支票方式發給年金給付。然而,受款人每到月底需在家等候收取掛號信,領到支票還要跑銀行換取現金,如果支票遺失還要辦理掛失止付等手續,真的很麻煩。
- Oct 27 Fri 2017 21:34
工殤案纏訟十年 高院二審判RCA賠7.1億 2017-10-27
工殤案纏訟十年 高院二審判RCA賠7.1億
纏訟超過10年的RCA工殤求償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賠償445名員工及家屬約5.6億。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加重賠償,RCA、奇異、湯姆笙等公司,應賠486名員工及家屬約7.1億,全案還可上訴。
歷經一審判決後,兩年半時間等待,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RCA工殤求償案做出判決,500多位成員中,486人獲賠7.1億多元。自救會成員得知結果,表示雖然有進步,但這金額還是有些遺憾,未來也不會妥協。
工傷協會專員劉荷雲說:「雖然我們贏了,小有進步,可是我們堅持了那麼久,才只有這樣的一點點小小的進步,雖然心裡感到安慰,但是其實我們還是高興不起來。」
律師團律師林永頌表示:「這麼一個重大的案件,他們隱匿了多少的資訊,這個部分法院也認定,所謂時效抗辯是個權利濫用,不予以准許他們做時效的抗辯。我想這是一個台灣司法實務一個很大的進步。」
RCA案纏訟超過10年,起因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到1992年來台投資設廠。關廠後才發現,因為工廠長期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害物質,嚴重汙染地下水和土地,導致許多員工罹癌。
受害員工組成自救會打官司,前年4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529位原告求償27億、後來判決卻是RCA、湯姆笙公司要賠445名受害員工5.6億元。再上訴結果,二審的判賠金額和人數都增加,就連需要負擔賠償責任的公司也增加。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周盈文表示:「一審的判決認定不必負擔賠償責任的美國奇異公司,本院合議庭認為也是本件被告,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的控股控制公司。」
二審判決出爐,全案還可上訴。工傷協會成員希望被告公司不要再上訴,但如果被告執意打官司,他們也奉陪到底。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SNG 台北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5119
- Oct 25 Wed 2017 22:06
讓 貧 窮 負 債 人 重 見 希 望 2017-10-25
讓 貧 窮 負 債 人 重 見 希 望
卡債自救會 顧問 簡錫堦 2017/10/25
上週,臺日韓「貧窮與債務國際研討會」與會的日本代表指出,日本經濟繁榮下潛藏著貧窮與債務的惡化。在日本,每六人就有一人處於貧窮狀態,單親家庭每兩戶就有一戶生活貧困,近年來因貧困、債務自殺者驟增。南韓代表說,南韓每年有一萬多人自殺,其中五分之一因債務走上絕路。
我國政府統計,有一百六十一萬戶(占全國五分之一)家庭入不敷出;中研院調查,有八十五萬人負有卡債;教育部統計,約九十二萬人有學貸。貧窮與債務的社會問題日趨嚴重。
二○○六年,我國發生卡債自殺風暴,迫使立法院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由於妥協立法成效不彰,林永頌律師發起成立「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日本「多重債務人協會」交流,學習日本經驗,進行修法。這使得更生和清算解決債務的成功率,由兩成增加到六成。近期,自救會擬再修法,希望能達到日本九成成功率水準。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政府為弱勢者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自去年起免資力審查,債務人即可向該會申請委派律師,提供不收費的服務。過半債務人不知循此管道協助,過著逃避、躲債惶惶不安的日子。
- Oct 22 Sun 2017 19:25
消債清理與社會資源整合 - 法扶 周漢威執行長 報告 20171014
消債清理與社會資源整合 - 法扶 周漢威執行長 報告
2017 10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