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修法,要 $100 給 $10塊 !!

 

113日自救會發起陳情抗議活動!!

 

 

20171029

 

 

2017-10-05-3

 

100年消債條例修法以來,更生認可比率只有65%、清算免責比率僅有50%,【日本清算免責率高達92%】台灣為何停滯不前,究其原因除了消債法條立法思慮不週及承辦法官不甚瞭解消債條例之立法精神,沒有同理心判案是最大的肇因。

 

日前台北律師公會及卡債自救會顧問搜集相關案例,修正部分條文,彙整經由吳玉琴立委提案排入議程,等待審議,詎料行政院於106825日所通過的司法院官方版本,避重就輕,未能採納民間版本的芻議,一切以財團利益為考量,對卡債族一再敷衍,債務人很難從新的修法中期望獲得重生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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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1~9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7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6年1~9月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5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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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債務問題,怕年金入帳會被扣押,怎麼辦?

 

引用勞保局官網        更新日期  1061031

 

ROC-MOL_Bureau_of_Labor_Insurance_entry_20160824 (1)

 

 

Q:老張已經退休領取勞保年金2年了,他的太太也在領國民年金老年年金,別人的年金都是按月匯到銀行帳戶中,老張和太太因為債務問題,擔心年金匯入帳戶後就被執行扣押,所以要求勞保局按月郵寄年金支票,老張和太太再拿支票到土地銀行去兌領現金。2年來每到月底年金支票要寄來那幾天,老張怕漏接掛號信,都不敢出門。收到支票還得跑一趟銀行去兌領現金。不曉得有沒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A
按月領年金,入帳方便又安全
申請勞、國保年金的朋友都應該要提供一個申請人本人的銀行帳戶給勞保局,勞保局會從申請的次月底開始,按月將勞、國保年金匯入申請人的帳戶中。

但是有一些勞工朋友跟老張夫婦一樣,因為債務問題,擔心年金一匯入帳戶後就會被執行扣押,而要求勞保局改以按月郵寄支票方式發給年金給付。然而,受款人每到月底需在家等候收取掛號信,領到支票還要跑銀行換取現金,如果支票遺失還要辦理掛失止付等手續,真的很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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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殤案纏訟十年 高院二審判RCA賠7.1億

晚間新聞
2017-10-27

 

纏訟超過10年的RCA工殤求償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賠償445名員工及家屬約5.6億。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二審宣判加重賠償,RCA、奇異、湯姆笙等公司,應賠486名員工及家屬約7.1億,全案還可上訴。

歷經一審判決後,兩年半時間等待,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針對RCA工殤求償案做出判決,500多位成員中,486人獲賠7.1億多元。自救會成員得知結果,表示雖然有進步,但這金額還是有些遺憾,未來也不會妥協。

工傷協會專員劉荷雲說:「雖然我們贏了,小有進步,可是我們堅持了那麼久,才只有這樣的一點點小小的進步,雖然心裡感到安慰,但是其實我們還是高興不起來。」

律師團律師林永頌表示:「這麼一個重大的案件,他們隱匿了多少的資訊,這個部分法院也認定,所謂時效抗辯是個權利濫用,不予以准許他們做時效的抗辯。我想這是一個台灣司法實務一個很大的進步。」

RCA案纏訟超過10年,起因是美國無線電公司RCA,1970到1992年來台投資設廠。關廠後才發現,因為工廠長期使用有機溶劑、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等有害物質,嚴重汙染地下水和土地,導致許多員工罹癌。

受害員工組成自救會打官司,前年4月,台北地院一審判決529位原告求償27億、後來判決卻是RCA、湯姆笙公司要賠445名受害員工5.6億元。再上訴結果,二審的判賠金額和人數都增加,就連需要負擔賠償責任的公司也增加。

台灣高等法院發言人周盈文表示:「一審的判決認定不必負擔賠償責任的美國奇異公司,本院合議庭認為也是本件被告,台灣美國無線電公司的控股控制公司。」

二審判決出爐,全案還可上訴。工傷協會成員希望被告公司不要再上訴,但如果被告執意打官司,他們也奉陪到底。

記者 曹晏郡 沈志明 SNG 台北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37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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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 貧 窮 負 債 人 重 見 希 望

                 

                         卡債自救會 顧問  簡錫堦      2017/10/25

 

擷取20171025

 

上週,臺日韓「貧窮與債務國際研討會」與會的日本代表指出,日本經濟繁榮下潛藏著貧窮與債務的惡化。在日本,每六人就有一人處於貧窮狀態,單親家庭每兩戶就有一戶生活貧困,近年來因貧困、債務自殺者驟增。南韓代表說,南韓每年有一萬多人自殺,其中五分之一因債務走上絕路。

 

 我國政府統計,有一百六十一萬戶(占全國五分之一)家庭入不敷出;中研院調查,有八十五萬人負有卡債;教育部統計,約九十二萬人有學貸。貧窮與債務的社會問題日趨嚴重。

 

 二○○六年,我國發生卡債自殺風暴,迫使立法院催生《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由於妥協立法成效不彰,林永頌律師發起成立「卡債受害人自救會」,與日本「多重債務人協會」交流,學習日本經驗,進行修法。這使得更生和清算解決債務的成功率,由兩成增加到六成。近期,自救會擬再修法,希望能達到日本九成成功率水準。

 

 「法律扶助基金會」是政府為弱勢者提供法律服務的機構,自去年起免資力審查,債務人即可向該會申請委派律師,提供不收費的服務。過半債務人不知循此管道協助,過著逃避、躲債惶惶不安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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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債清理與社會資源整合 - 法扶 周漢威執行長 報告

                                                   

                                         2017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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