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最新消債條例修法介紹---
法扶 周漢威 執行長 主講 2019-11-16
107年12日26日第4度修正消債條例,其修正重點(1)更生1200萬限制放寬(2)生
活費用計算標準化,第64條-2。(3)儘力清償的標準客觀化,第64條-1。(4)清
算不免責的要件明確化,第134條。(5)第134條2、4、8款被判不免責,修法
後可重新聲請。
修法後債務人聲請更生或清算,較修法前更為有利及明確化,執行長呼籲:
不要逃避只要誠實勇於面對,債務是可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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