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辦公司乘人之危拿錢不辦事,申請前置協商
竟謊稱是聲請"更生"真是太可惡!
2018 12 12
聲請法院前置調解、更生或清算一定是在法院審理,不可能在律師事務所就可
完成,債務人心急要儘快還債,但不要沖昏了頭,連最起碼的常識都疏忽了。
8年前,李女士撫養3個小孩,因欠銀行債務想依"消債條例"清償債務,結果竟誤
找上自稱是法輔會的代辦公司,聲請更生,她的收入每月只有4萬元,竟然要她
還款3萬1仟元,剩下9仟元,4個人怎麼生活?只好借債養債,繳了2年實在撑不
下去!!毀諾了.........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