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利用協商或解調來解決債務,
《法院前置調解》是很好的選擇! 2018 05 09
債務人利用”消債條例”解決債務有4種方式
1. 銀行前置協商2. 法院前置調解3. 更生4. 清算。【您的債務有銀行也
有資產公司或保證及民間借貸,請選擇"法院前置調解"】
邱女士的債務大約200萬,因考慮到業務的關係,需要經常出國採購,
若是聲請更生或清算,生活上可能受到限制,經與律師討論後,選擇
” 法院前置調解” 經法院調解成立,每月償還7000元分180期。
※提醒債務人,選擇15年(180期) 要慎重考慮年齡,身體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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