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催債 立委擬立債務催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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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靖怡台北29日電)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廖正井今天說,這會期將提出債務催收法草案,明確規範合法催債行為。

他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說,為確保債務人基本人權,讓債務人安心生活、正常工作償還債務,並約束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將提草案。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律師林永頌表示,不當債務催收常造成債務人身心痛苦,希望透過債務催收法規範銀行及資產管理公司不當討債行為。

1名債務人在記者會說,銀行曾以「卡奴沒資格養小孩」等言語羞辱,資產管理公司不停打電話到學校騷擾,導致她失去教職,日子過不下去。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蔡明宏表示,據內政部資料,民國100年和101年沒有金融債權不當催收案件,且金融機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內部作業制度及程序辦法明定債務催收正常程序,如有不當催收行為,金管會將罰銀行。

金融機構委外辦法規定,不得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導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不當債務催收行為;不能以影響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騷擾方法催收債務;催收時間為上午7時到晚上10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對第三人干擾或催討。1020329

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303290029-1.aspx

 

     學校老師----遭違法催收的故事(1)

 

「卡奴沒資格養小孩?」

  李老師曾是高中老師,欠下債務是因為哥哥多年前做生意需要用錢,而剛好自己的公教身份比較容易向銀行來貸款,因此以自己的名義幫哥哥借錢,不料哥哥的合夥人捲款逃亡,而使得自己無端遭牽連,從此陷入債務的深淵。而哥哥一家人為了躲避債務而逃亡海外,然而卻在去年接到海基會通知,說哥哥受不了債務的壓力已在大陸上吊自殺,而哥哥所欠下的債務李老師將獨自扛起。

  「老人家都還不知道(李小姐父母),我跟銀行說你要是讓我們老人家都知道,到時候賠上的是兩條人命,我絕對不會放過你。」李老師激動地說著,十分擔心銀行除了打電話騷擾自己以外,又會去波及到自己的父母親,而李老師就是因為受到銀行電話催債的影響,在工作場所上受到歧視,因而失去了工作。

  民國95年,國泰世華銀行以言語羞辱她並斥責-卡奴沒資格養小孩!,並且在電話中百般刁難李老師,用無禮極惡劣的態度要求還錢。民國99年立德資管公司,為了讓李老師周遭的同事都知道李老師欠債,一天打20通電話到學校來騷擾,要是李老師在上課,就直接打電話給學校各個處室,使得學校不得不召開會議,最後學校以「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為理由將李老師解雇。而立德資管公司的催討人員林小姐,得知此事之後,態度更為惡劣,還冷血的說:「校長這樣做是對的。」。最後迫使李小姐不只生活不下去、精神上也受到影響,曾經揚言想寫血書及自焚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你今天讓我沒有工作,不能養小孩,所有各處事的主任都有接到銀行電話,不能因為我個人欠錢就影響到其他人,我是欠銀行錢,不是欠學校啊。」李老師憤慨又激動地說著。因為資產管理公司不斷地打電話騷擾的情況下,使得原本是人人稱羨的鐵飯碗沒了,為了找回工作還得必須透過管道申訴,經過半年時間的費力申訴,好不容易把工作要了回來,沒想到就在復職時,卻因為代課老師找各方關說,使得李老師最後連教師的職務也沒了,最後轉到縣政府做約聘的工作。

  李老師因為哥哥的緣故使得自己陷入了債務的深淵,而哥哥也因為債務而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失去家人的痛加上債務的壓力,李小姐已經無力負荷了,而銀行不當的催債行為,同事、校長的異樣眼光,更是讓李小姐生活在龐大的恐懼之中,每天擔心隨時會丟了唯一的工作,最後連一個最基本的生存權利都將被無情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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