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財產,可以聲請"清算"嗎?   20170308

 

 

消債條例實施將近9年,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有這種個"條例"來協助債務人處理債

 

務,尤其中、南部的債務人更是普遍缺乏這方面的訊息,任由資產管理公司違法催

 

收,代辦公司非法詐騙,一件最簡單的銀行協商案件,動輒收取8萬元以上的費用。

 

其實現在只要就近到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不用花那麼多冤枉錢,債務就可獲

 

得解決。(法扶服務專線 02-412-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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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是附卡 權益要知 由法院判例看信用卡附卡權益                 資料發布日期:102/05/08

 

信用卡為民眾日常生活重要消費工具之一,持卡人可以先在特約商店消費,不用立即付款,由發卡機構向特約商店代為清償帳款後,再寄送帳單請求持卡人清償代墊款項。

部分信用卡正卡人的親屬,為了方便,或因無收入,在正卡人同意下,也會向銀行申請附卡。然而在申請附卡前,是否確實審視信用卡契約內容?附卡使用權益是否與正卡相同?這些問題,所有附卡人都應正視,才能避免權益受損。

個案一:

李同學因無固定收入,向A銀行申請信用卡未獲核准,便要求持有A銀行正卡的媽媽為其申辦附卡,然而李同學卻經常使用附卡大肆消費,媽媽雖負擔沉重,卻不知該如何處理。

個案二:

陳先生持有B銀行信用卡附卡,因使用正卡的二哥積欠帳款5萬元,收到B銀行寄發存證信函要其負擔正卡欠款,陳先生不解,致電B銀行客服,被告知簽約當時該行的信用卡契約第3條後段規定:正卡持卡人或附卡持卡人就各別使用信用卡所生應付帳款互負連帶清償責任。

☆☆☆ ☆☆☆ ☆☆☆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銀行局網站「金融資訊/銀行業務資訊揭露/信用卡重要業務及財務資訊揭露」專區資訊,累計至民國(下同)101年8月,以流通卡數為計算基準,國內五大信用卡發卡銀行分別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玉山商業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及花旗(台灣)商業銀行。

依財政部92年9月30日臺財融(四)字第0928011471號函示,信用卡附卡持卡人年齡須年滿15歲;金管會93年7月10日金管銀(四)字第0938011284號函則要求,發卡機構不得於信用卡申請書中,以「正卡申請人代理附卡申請人簽名申請附卡」的方式受理附卡申請,同時限制附卡申請人的關係需為正卡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及配偶父母。經檢視,前述國內五大發卡銀行的信用卡附卡申請資格及申請辦法均已按照前述函示規定辦理。

但也因信用卡附卡申請人均為正卡人的親屬,附卡人基於信任,往往不會逐條閱讀信用卡契約,即便全部看完,也是一知半解,有的人甚至完全不看,僅在附卡申請人簽名欄簽字後,便直接將申請書交給正卡人、業務員或直接寄出,殊不知紛爭往往就此開始。以下幾點觀念,附卡人須牢記:

一、信用額度共用

附卡人應瞭解正、附卡信用額度共用,並非各別計算。舉例而言,若信用額度為15萬元,則正、附卡人的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後不能超過15萬元。此外,以五大發卡銀行為例,正卡人均可在信用額度內設定附卡人信用額度上限,讓附卡人僅能在設定的額度內使用。如個案一的媽媽可以主動致電A銀行,限制附卡人李同學的信用額度,甚至終止附卡契約,如此一來,即可避免李同學恣意刷卡消費,增加正、附卡人的經濟負擔。

二、帳單與優惠措施合併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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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消息!!新夥伴以後要到自救會參加活動

   

 請於google地圖輸入"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就OK啦!!

 

 

2017-0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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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年1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詳細資料請上司法院網站點閱:
http://www.judicial.gov.tw/juds/index1.htm   

各位夥伴: 大家好!!
      什麼事情都不做,就一定不會有所改變』。有 “消債條例” 為您解決債務問題,就要極力去爭取。以前債務人到自救會來,最常訴苦的就是,因為資力不符或同財共居,法扶不予扶助,自已又請不起律師,要如何聲請調解、更生、清算?

       現在終於有解了”法扶法”巳於10471日修正,即日起對於消債案件免審查資力,請把握機會拿起電話撥打(02)412-8518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債務問題。
     
目前更生比例巳達65%左右,只要你有提出申請就有6成以上的機會獲得認可,自救會呼籲好友們踴躍提出申請,勇敢、誠實面對債務,很快就可獲得『重生』的機會。

【茲將106年1月消債統計資料如下】
(1)更生認可比例---58.34%
(2)清算免責比例---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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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解決有希望說明會

 

時間:2017年325日星期六下午2點至5(1點半至2點報到)

 

地址:台北靈糧堂宣教大樓4樓副堂(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244)

 

主講人:林永頌律師、周漢威律師

 

內容:卡債、信貸等無擔保債務實務分享暨解決債務的相關法律介紹

 

參加對象:對此議題有興趣者皆可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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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清償倚靠主恩逆轉勝 ()

 

從法律、信仰談債務關懷-專訪林永頌律師

 

職場與生活2017.02.14文/記者林稚雯

 

P13

林永頌律師。林稚雯攝

 

 

「卡債」問題存在於社會已久,許多人被長期且龐大的債務壓得喘不過氣,因而選擇走上絕路。這樣的現象讓人不禁反問,「卡債的問題有可能被解決嗎?該如何解決?」
 為此,本報特別邀請對於債務人多所關懷和協助的林永頌律師受訪,讓他分享債務人及法律層面的實況,同時教導我們該如何關懷這些為債所苦的民眾。
 

 

先從社會背景看起,台灣大概在民國94年下半年到95年之間,曾發生多起卡債族自殺,或是全家因債自殺的新聞。探究這些走上絕路的理由,肇因於當時銀行大量推銷及發行信用卡、現金卡等塑膠貨幣,卻又缺乏完善的徵信機制,導致市場上卡片浮濫,讓人產生以卡養卡或是過度消費的困境,進而面臨高額的違約金和手續費,當事人若無法清償債務,就導致自殺事件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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