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永頌偕同自救會 歷時13年兩度修法 拚更生清算通過率
談到第一次修法,林永頌回憶,自救會成立宗旨除推動修法,每月二次為卡債族舉行說明會,至今從不間斷,初期通過率低,探究原因是社會仍無法接受卡債族,認為他們是自食惡果,但真正浪費奢侈的人僅占一成,其餘卡奴都是想改善生活、投資失敗、被倒帳、被減薪或失業、家有病患的族群,正因為社會不接受,法官不理解,導致通過率極低,因此有了2012年的大幅度修法。
該次修法包括,債務人除銀行外,也可向法院聲請協商,同時將奢侈行為限縮到聲請前兩年內、更生要件也從「公允」改成「盡力清償」等,此後,更生、清算通過率大幅攀升超過5成。
2018年二度修法,將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作為支出標準,減輕債務人得自提支出明細的繁瑣程序,同時將清算要件中,非故意漏列或誤錯財產內容部分放寬,讓法條趨於合理。但是,二次大修法後,通過率並未明顯提升,更生仍維持55-65%,清算免責也維持45-55%。
林永頌和自救會等民團不斷檢討,三度修法,為何台灣的更生清算通過率,仍無法提升?經普查全國辦案律師才發現,許多法官仍違法要求債務人提出支出明細,甚至對扶養小孩支出打7折,既使每月薪資未達最低基本工資,法官仍以最低基本工資計算收入;更離譜的是,若債務人還年輕,竟認為退休時一定能還清而駁回,不合理情形層出不窮,加上近年暴增汽機車融資超貸案件,因有擔保品而無法聲請消債,林永頌強調,有必要繼續推動《消債條例》第三次修法及《債務清理法》立法,不讓債務風暴持續擴大。
法扶律師:債務人已被扣薪,仍被以原薪資計算收入 剝兩層皮
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郭宜甄認為,二次修法後,確實將許多繁瑣的程序簡化,限制門檻也放寬,但仍有改善空間,她說,許多債務人已被銀行扣薪還債,但法院仍以應領薪資計算債務人收入,等於剝了二層皮,債務人向法官爭取以實收薪資計算,被採納者少之又少,郭宜甄律師主張,此應納入下次修法重點之一。
曾參與推動《消債條例》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吳玉琴發現,《消債條例》15年來確實幫助了許多卡債族重生,但僅限於無擔保品的債務人消債,卻無法協助受融資公司誘惑,近年來陷入汽機車超貸困境而暴增的債務人,她指出,除持續與自救會等民團推動《消債條例》修法,政府還要重視重新啟動《債務清理法》及《融資公司法》等議題,不僅將汽機車融資業務納入管理,對不肖的融資公司有法管制並有罰責,還能一併協助融資貸款的債務人脫離困境
立委吳玉琴籲政府重視重啟《債務清理法》及《融資公司法》等修法議題。張欽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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