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 不能依消債條例聲請免責!
2020-03-11
消債條例除了資產大於負債及平均5年營業額大於20萬皆不適用於消債條例,
另外像張先生因為車禍需要負賠償責任的債務(侵權行為所發生的債務)是不可
以依消債條例聲請免責 。
【消債條例:138條】下列債務,不受免責裁定之影響:
一、罰金、罰鍰、怠金及追徵金。
二、債務人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侵權行為所生損害賠償之債務。
三、稅捐債務。
四、債務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之費用。
五、因不可歸責於債權人之事由致未申報之債權,債務人對該債權清償額 未達
已申報債權受償比例之債務。
六、由國庫墊付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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