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 請銀行採取

債務協處機制及防疫措施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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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對我國各方面的衝擊,各部會已提出相關協助措施,銀行業得配合評估辦理。有關個人貸款因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之協處機制部分,金管會於109214日邀集銀行公會及相關銀行討論之會議結論如下:
一、 協處機制適用對象: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
二、 協處機制產品範圍:個人金融產品(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信用卡款項等)
三、 協處措施:
(信用卡款項:信用卡帳單之應付帳款得申請緩繳3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
(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得申請展延36個月,展延期間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四、 協處機制期間:1092月起至7月底止。
五、 在個人信用紀錄方面:因該機制係於特殊情況及短暫期間並經銀行同意與債務人達成之協處機制,債務人於緩繳或展延期間依協處條件無須繳納相關本金或利息,在清償期尚未屆至之情況下,非屬信用不良,亦不會發生有繳款遲延信用紀錄之情形。
     金管會表示,上述會議結論除已函請銀行公會轉知各銀行參考辦理外,為提供民眾相關貸款資訊,並請銀行公會蒐集所有銀行為因應疫情提供之貸款產品及債務協處機制,於該公會網頁設置專區,明列各銀行提供之產品及連結網站,俾利民眾查詢。

 資料來源     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6&parentpath=0,2&mcustomize=news_view.jsp&dataserno=202002180002&dtable=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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