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若因生病需要醫療支出,可以依單據
據實陳報,不侷限於最低生活費的限制 !
2019-08-14
李先生於95年經商失敗積欠卡債及信貸大約260萬元,目前因生病無力償還,
希望能藉由消債條例處理債務問題 ,
陳湘傳律師建議聲請清算, 因為債務人有病在身收入也不穩定,再者經過10
多年了利滾利可能巳超過1200萬更生上限,只有選擇清算一途。
趙興偉律師補充說明,債務人若沒有任何財產,聲請清算判決速度會加快,
進入判決即刻終結,若沒有違反134條8款的規定,只要償還清算前兩年收入
減支出的餘額,是可獲得免除債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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