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視手語新聞》4都最低生活費上調 中低收入戶標準變更   

                                                                                 20181119

 

 

中低收入戶的標準,要進行調整,從明年開始,六都當中,包括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跟高雄市,最低生活費,都調高了!台北市最低的生活費調高,變成1萬6千外元,中低收入戶標準,調到2萬3千6百外元,也就是說,若一個月的平均收入比這個數字低,就屬中低或者是低收入戶。

高房價、高租金,民眾在台北生活真的不容易,衛福部依照社會救助法,參考主計總處數據,明年起調高部分縣市最低生活費,中低收入戶門檻也上修,台北市調整為2萬3686元,新北市調高為2萬1999元,桃園市為2萬1867元,高雄市為1萬9649元。

民眾說:「賺個2萬4根本有的連房租都不夠啊,(在台北)要怎麼生活。」「交通費跟吃飯畢竟有時候假日要去外面,那些花費可能一天就好幾千,如果2萬4真的是中低收入戶啦。」

除了中低收入戶標準調高,明年最低生活費就是所謂的貧窮線也有調整,台北市由1萬6157元調高至1萬6580元;新北市調高至1萬4666元;桃園市1萬4578元,是3年來首次調漲,高雄市則調高至1萬3099元,勞團預估最低生活費調整後,被納入低收入戶與中低收戶的人數增加。

勞工陣線秘書長 孫友聯表示,「最低生活這樣的一個水準,包括民生的支出一直都在漲,但是我們的薪資事實上停滯了很久了,蔡總統能夠兌現他的政治承諾儘速訂定所謂的最低工資法,解決部份這樣的一個工作貧窮的問題。」

勞團認為,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代表收入低於此水準仍屬貧窮,需其他社會福利支持,即使明年基本工資調高為2萬3100元,仍低於北市中低收入戶的標準,建議地方政府可參考中低收入戶標準,另訂高於基本工資的「生活工資」,透過政府招標、宣導等要求廠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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