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都宮健兒律師談--

 

日本目前貧窮現象貧

           

               2017-10-14      台、日、韓債務人交流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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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貧窮問題與貧富差距擴大

 

日本雖為 GDP(國內生產毛額)排名全球第三的經濟大國,但貧窮問題與貧富差距 正在持續擴大。 日本厚生勞動省於 2017 6 27 日發表的 2015 年日本相對貧窮率為 15.6%,每 6 個國民就有 1 人處於貧窮狀態。兒童貧窮率為 13.9%,每 7 個兒童就有 1 人處於貧窮狀 態。此外,單親家庭貧窮率為 50.8%2 戶家庭中就有 1 戶處於貧窮狀態。

 

相對貧窮率的定義為「收入不到全國等值化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一半的人口比例」。 2015 年的等值化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為年收 244 萬日元,故貧窮線為年收 122 萬日元。

 

本次公佈的相對貧窮率與上次於 2012 年調查的相對貧窮率相比,雖略有改善,但 在先進國家當中,日本仍算相對貧窮率較高的國家。

 

造成日本貧窮問題與貧富差距擴大背後的原因,包含脆弱的社會保障制度及非典型 就業人口、勞動貧困階級(窮忙族)的增加。

 

非典型就業人數目前在日本超過 2000 萬人,約占全國勞動者 4 成。非典型就業人 口持續增加,年收未滿 200 萬日元的低收入勞動者已連續 9 年逾 1000 萬人。2017 6 月日本的失業人口高達 192 萬人,當中僅有 2 成得以請領失業保險給付。在德、法等國 家幾乎所有失業者均能申領失業保險給付,即使失業也不會馬上沒收入,可是在日本, 失業等於零收入的勞動者占絕大多數。目前日本全國平均時薪為 823 日圓,在先進國家 當中,算是相當低的最低薪資。在日本,包括正規勞動者在內,超長工時現象普遍,過 勞死、過勞自殺案例頻傳,已形成嚴重社會問題。

 

 此外,只靠年金無法生活的老年人口也在急速增加,享有社會救濟福利(低收津貼)的家庭中,約有 5 成為高齡者家庭。沒錢繳納國民健保費用的家庭也高達 336 萬戶(占 全國戶口 16.7%)。日本的零儲蓄家庭,在 1980 年代約占全國家庭 5%1990 年代演變 10%左右,2015 年更高達 30.9%

 

 厚生勞動省 2017 1 月進行的調查中顯示,日本全國遊民數為 5168 人,可是當中 並不包含沒錢租屋的網咖難民、棲身於膠囊旅館,或是輾轉借住親友家等無固定住處之 人。若將這些人口也計算在內,恐怕會比厚生勞動省發表的遊民數高上好幾倍。 由於貧窮問題與貧富差距擴大,生活窮困的人增加,享有社會救濟福利(低收津貼) 的家庭高達 163 萬戶,人口高達 213 萬人。

 

貧窮問題與貧富差距的擴大,也導致日本各地陸續發生許多悲劇。2014 9 月千葉 縣銚子市發生一起母殺女案件,一名單親媽媽因繳不出房租被迫搬離縣營住宅,窮途末 路之下,殺了女兒後自盡未果,最後以殺人罪遭到逮捕。2015 6 月,領取年金維生的 71 歲男性因生活窮困,在東海道新幹線中淋汽油自焚。2015 11 月埼玉縣熊谷市附近 的利根川,發生一家三口自殺案件。存活下來的三女(47 歲)說:「母親(81 歲)自 10 年前開始罹患重度失智症,我已經照顧到累了。現在我們生活困苦,沒有儲蓄,也沒有 年金,離職的父親(74 歲)說想死,所以我們就帶著母親一起開車衝進河裡自殺。」

 

2.財富集中 窮人越來越多,財富也越來越集中。

 

 年收超過 1 億日元的公司高層幹部,2010 年為 289 人,2016 年已增至 414 人。2016 年公司高層幹部的平均年收超過 2 億日元。

 

企業的留存收益 2012 12 月為 274 兆日元,2016 3 月已達 366 兆日元,增加了 92 兆日元。

 

野村綜合研究所調查顯示,2015 年日本金融資產超過 1 億日元的富裕家庭,與 2011 年相比增加了 40 萬戶。資產集中在富裕階級的「集中率」也隨之上升,全國 2 成資產 僅集中在 2%左右的家庭裡,由此可明顯看出財富集中加速的現狀。

 

3.以財政困難為由,削減社會保障費用

為改善貧窮問題、糾正貧富差距,國家需要更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可是現在的安 倍政權卻以「財政困難」為由,不斷削減低收津貼、醫療、年金、照護等社會保障費用, 欲使保障生存權的憲法 25 條空洞化。另一方面,雖聲稱「財政困難」,卻連漲 5 年防衛 費。

 

4.解決貧窮問題的方法

為解決貧窮問題,需達成以下目標。(1)「改善勞動政策,讓民眾只要正常工作, 就能擁有正常人的生活」。包括大幅提升最低薪資、改善非典型就業人口待遇、鼓勵企 業正式雇用非典型就業人口、建立同工同酬制度、限制長時間勞動等。(2)「建立社會 保障政策,讓國民在失業或生病時,也能保障基本正常生活」。包括改善社會救濟制度 的運用、改正社會救濟法、充實雇用保險及年金制度、大量提供公營低租金住宅、零醫 療費、高中零學費等。(3)「建立公平稅制」。消費稅增稅造成低所得者負擔更重,應對 富裕階級、大企業加強課稅,並充實社會保障制度,重新分配所得及財富。

 

資料來源:  http://www.laf.org.tw/upload/files/2017111009532364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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