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屆東亞金融受害者交流會
2018/10/19於韓國首爾召開
今天上午來自日本、台灣及韓國的債務人代表、律師及教授們聚集於首爾律師
公會召開第9屆年會,探討一年來各國債務議題進展與改進。
有二件議題值得台灣借鏡推展:
(1)韓國聲請”更生” 還款期原為5年,2018年起縮短為3年,與日本一樣,台灣
目前是6年,我們要再努力爭取。
(2) 日本2010年立法限縮”貸金業者” 總額管制,最高借貸不得超過年薪三分之
一的規定,產生極大的嚇阻效應,貸金業8成歇業,債務人遽減。但是且沒有規
範銀行業者,致導目前銀行貸款浮濫,借款人以信用卡預借現金,日益嚴重,日
本律師團正研擬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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