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歲保全員因經商失敗欠債120萬,銀行協商要他
還到90歲,只因為........
2018-09-12
“吃肉不吐骨頭” 用來形容銀行的所作所為是最恰當不過,記得不久前有一家公股銀行對債務人強制扣薪,經報章彼露原來是這位債務人4歲時被父親拿來當保證人欠下巨額債務,銀行不去追究核保失職人員,且冒然強制扣薪,難道銀行法務門部會不知道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嗎?但是它照幹!照扣!吃定債務人,等到新聞上報了,再由發言人出來說幾句官話,然後說我們不再扣薪啦!這就是銀行的嘴臉。
葉先生經商失敗欠下4家銀行,本金大約120萬,現在75歲為了生活仍在擔任保全工作以求溫飽,銀行且要求葉先生每月償還3500元,期限是179期,也就是要還15年還到90歲,這種”協商”合乎情理嗎?沒有其他妥適的辦法處理?
其實最大的關鍵在於葉先生在台東有一幢遮風避雨的老宅,銀行的心態是抱著”終有一天等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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