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專法明上路!花敬群:已有3家日本專業

 

租賃機構投石問路

 

【風傳媒】 林上祚                   2018-06-26

 

擷取0626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27)日正式上路,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今(26)天召開記者會,將包租代管業比喻為「專業的二房東」,並引述民間房仲業問卷調查,有67.5%房東表示,願意將房子交給租賃服務業經營,強調目前房仲業等物業管理業,對「包租代管」已經躍躍欲試,呼籲年紀大的老房東,將房子交給專業包租代管業,預估未來包租代管將成為租屋版的「以房養老」。花敬群同時透露,租賃專法通過後,已有3家日本房屋租賃業者向內政部洽詢來台投資可能性,內政部8月也將帶領業界赴日本取經。

 

花敬群表示,社會住宅租賃專法都更條例,是新政府住宅政策的三支箭;租賃專法對租賃產業而言,是一個重大的開始,它讓租屋體系進入專業化與產業化。現階段台灣有100萬家庭,包括青年學生租屋,合計租屋人口約有300萬人上下,其中大多是弱勢家戶,超過100萬房子由房東經營;很多房東年紀大了經營管理能力不是這麼充分,經營也很辛苦,如何讓房東與房客安定,是一個重要課題。

 

讓租屋市場遊戲規則講清楚!花敬群:未來針對租賃相關契約,都會訂定契約範本

花敬群表示,租賃專法強化租賃雙方權利義務,讓租屋市場遊戲規則講清楚。過去因為法律訂定未必完備,也沒有政府相關機制監督,讓租屋市場相對畸形;新政府上任為,已先前修訂「房屋定型化契約」,未來租賃專法上路後,內政部針對住宅契約、包租契約、轉租契約,都會訂定契約範本。

 

由於租賃專法,讓「專業的二房東」包租代管業得以成立,未來租屋市場將走向 B2CB2B 模式,凡是涉及到 B(商業),就會搭配《消保法》管制。舉例而言,有些房東電費收取每度6元,以後租賃契約定型化契約就會管制,凡事超過台電夏季電費,即使寫進契約裡面也不算數。

 

另外在押金方面,有些房東租屋時,一次收租34個月押金,未來超收部分可以要求房東退還或抵充下月租金。其次,房客延遲繳租或惡意不繳租,目前是2個月押金先扣掉,才能主張解約,新法上路後沒有繳租就可解除契約。

 

「新法上路後民間有意投入的意願大幅提高」內政部盼未來能吸引日資投資台灣

花敬群表示,過去租賃市場因為沒有專法管理,存在不肖廠商與惡房東;未來這個行業是特許行業,包租代管必須加入公會,從業人員必須有證照,一旦違規,會有6萬、20萬不等罰鍰,嚴重者甚至撤銷經營資格。新法上路後,民間有意投入的意願已大幅提高,先前民間仲介業問卷調查,67.5%房東表示願意將房屋交給租賃服務業經營,顯示房東對新法充滿期待。

 

花敬群透露,內政部最近半年發現日本租賃服務公司,對台灣租賃市場有高度興趣,先前已來台拜會業者,甚至拜會內政部,顯示政府做了對的事情,讓國外廠商願意投資。由於日本包租代管等租賃市場已發展50多年,內政部預計8月組團赴日本考察,希望未來能吸引日資投資台灣。

http://www.storm.mg/article/454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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