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合報8/28報導,延宕多時的消債條例再修正案,行政院本周四(卅一日)院會將討論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草 案,通過後將與司法院會銜函請立法院審議。】

 

債務人更生 對債權人有利      

 

                           2017-08-28 聯合報 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修正方向有利債務人,銀行債權受關注,金管會詢問銀行業者意見,對銀行債權不致有太多影響,因依過去實際執行案例,若不走更生,走向清算,銀行可拿回的錢更少。

知情官員表示,債務人聲請更生時,法院必須看債權債務、生活必費用支出等狀況,訂定還款計畫,還到多少才可免債,依司法院等相關單位資料顯示,目前法院裁定更生案件,債償比率平均約百分之十四。也就是債務人更生計畫平均是債務一百元,必須還掉十四元才能免責。
當債務人努力履行還債仍有困難時,依條例規定,可以向法院聲請免責,但必須達到聲請免責門檻,現行是還掉債務的四分之三,以後打算降至三分之二。

官員表示,放寬聲請免責門檻的用意,主要是希望協助債務人完成更生。否則若無法聲請更生,走向聲請清算,實務經驗來看,債務人能還的錢,比法院裁定的更生案件還低,一百人之中,大概只有個位數,約百分之三,與更生案件的百分之十四仍有一大段距離。因此,

鼓勵債務人更生,對債權人來看也是相對有利的。

官員說,因過去債權人大部分是銀行,現在有不少是資產管理公司(AMC);除此之外,銀行這幾年授信品質還不錯,消金業務風險也控管的好,因此銀行受影響的不多。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2667349

arrow
arrow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