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卡債不成 反欠10萬代辦費

 

【聯合報╱記者王慧瑛 /竹北報導】 2011.01.25 02:56 am

 

新竹縣32歲陳姓少婦積欠45萬卡債,委任某法律顧問公司人員與銀行協商,希望將債務分10 0期攤還,該顧問公司要陳女先刷卡近10萬元代辦費,協商結果與當初向陳女承諾的情況有落 差,錢卻已經付給法律顧問公司。陳女說,卡債還沒解決,又多欠10萬元,實在欲哭無淚,要 求退費。

 

被指控的這家法律顧問公司位在高雄市,客服人員表示,當初是他們委託的行銷公司對陳女做 招攬,協助陳女解決卡債困擾,原希望與銀行協商讓陳女債務分100期,但銀行只同意83期, 從頭到尾他們都沒有欺騙消費者,也有簽訂契約。 陳女向新竹縣消保官靳邦忠投訴,她說,與她接洽的人員告訴她,先刷卡9萬9600元做為協商 費用,她每繳一期費用,銀行才會撥給公司1000元代辦費。

 

但收到信用卡帳單時,才發現近1 0萬元已被該法律顧問公司拿走,她的債務加重。 靳邦忠昨天與該家法律顧問公司協調,對方承諾會退還部分金額,並再與陳女溝通。 法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主任蔡美琪說,代辦公司抓準卡債族急於解決心理,表示可和銀行協 商,但往往未解決問題前,又刷卡欠下一筆代辦費。她提醒卡債族,需要諮詢可洽全台各地法 律扶助基金會,新竹分會電話是(03)5259882。

 

【2011/01/25 聯合報】 @ http://udn.com/

arrow
arrow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