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修法三讀通過記者會

     

            《卡債族的感謝、遺憾與期待》

                                                       

                                                   2011年12月12日

 

2011-12-12債清條例三讀通過記者會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97年4月開始實施,卡債族及律師充滿期待,希望這個條例可以幫助卡債族脫離債務困境,實施二、三年,我們失望了,銀行協商所提出的條件不考慮卡債族的清償能力,法官不瞭解消債條例,也不瞭解卡債族的處境,法官所通過更生的比例只有24%,清算免責之比例也不到10%,相對於日本、美國通過率高達85%、97%、99%相距甚遠。

我國貧富日益懸殊,卡債族日益增加,估算超過85萬人,但卡債族向法院聲請更生或清算之案件,日益減少,消債條例失去了功能,人民對法院失去了信賴。99年初關心卡債族的律師、社運人士及學者組織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今年初台北律師公會消債清理委員會律師及自救會卡債族一起通力合作,推動消債條例之修法運動,期待透過修法,提高法院更生及清算的通過比例。

我們的感謝

今天消債條例可以三讀通過,我們非常感謝民進黨陳節如立委,她在今年4月幫我們提出民間版的消債條例修正條文,開記者會、公聽會,要求司法院提出修法版本,今年最後一個會期她密集邀請相關單位與民間代表協商三次,才能完成消債條例之修法。她對卡債族的關心,對立法的用心,我們由衷感佩。民進黨提名她為下屆不分區第一名的立委,實至名歸,未來的三年將繼續擔任弱勢者的天使,是弱勢者的一大福音。

我們另外要感謝國民黨的謝國樑立委,他幫忙提案司法院的官方修法版本,加速立法之進行。他也是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召集人,該委員會有眾多法案待審,國民黨並未將消債條例列為優先法案,謝立委關心卡債族,將消債條例排入議程,於11月28日完成委員會審查,消債條例之修法才來得及於這個會期完成三讀,我們非常感謝。謝國樑立委參加下屆基隆區域立委的選舉,我們推薦他,支持他,希望他可以高票當選,未來三年繼續為弱勢者打拼。

我們的遺憾

我們民間版本於今年4月提出,司法院在陳節如立委的要求下,於今年10月提出官方版本,經過雙方協商,雖然已經完成三讀,但民間基於立法院法案屆期不連續,如果大選之前不能完成立法,選後將遙遙無期,又司法院僵化無彈性,不太願意修改其提出的版本,民間對於下列重要的修正條文無法通過,深感遺憾:

一、司法院的修正版本,將更生可否通過的要件由「公允」改為「債務人盡力清償」,仍然相當抽象,如此是否可以提升更生通過率,我們相當當擔心。我們民間版參考日本立法例,明訂一定金額之債務清債一定比例,即是「債務人盡力清償」,並且規定在6年更生期間清償4年收入減支出及扶養費用之餘額,即是「債務人盡力清償」,但司法院卻堅持己見,不願讓步,我們深感遺憾。

二、法院對於卡債族清算,常常濫用「奢侈」「浪費」及「投機」為由裁定不免責,雙方之修正條文限於聲請清算前二年之行為,且奢侈、浪費或投機所負擔之債務超過所有無擔保債務之半數。此外,卡債族以卡還卡,以債還債是正當之還債行為,當然不是奢侈、浪費,但不少法官受最高法院見解之影響,裁定不免責,民間版因而增加「因償還原有債務而負擔債務者」並非不免責事由,卻因司法院反對,而未列入修正條文,甚感遺憾。

三、司法院草案增加民間版所無之不免責事由,即債務人在清算前二年因奢侈、浪費、投機所支出之總額如果超過債務人於該二年收入減支出及扶養費用之餘額之半數,即不得免責。民間反對之原因是即將聲請清算的人,前二年通常收入減支出及扶養費用之餘額不高,而法官常常恣意認定債務人奢侈、浪費或投機,容易超過前述餘額之半數,我們擔心修法之後,清算之免責率因這個規定仍然不會提高。

我們的期待

雖然消債條例的修法內容,我們不竟滿意,仍有遺憾,但是法律貴在落實及執行,因此,如果司法院確實督促法官體認消債條例之精神,了解卡債族之處境,落實修法之重點,使此次七十分的修法,也可以達到九十分的執法結果。我們具體的期待如下:

一、期待司法院舉辦各種研習,讓承辦卡債案件的法官,了解消債條例之精神、此次修法的重點,以及卡債族之處境。 二、期待司法院可以協助各法院舉辦調解人有關消債條例調解之研習。 三、期待各級政府可以舉辦調解委員會調解人有關消債條例之調解研習。 四、我們期待法院於一年內更生通過率可以達到60%以上,清算免責率也可以達到60%以上。 五、我們期待三年內法院調解人及調解委員會調解人可以使債務調解成功之件數相當於目前協商成功之件數,且條件合理、程序公平。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台北律師公會消債清理委員會

聯絡人:林永頌律師 0932301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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