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債條例施行八年 盼助卡債族重生 

20160411 公視中晝新聞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施行已滿8年,卡債族可以透過更生方案和清算免責,來獲得還款重生的機會。但有律師表示,有部分法官對於債務人並不友善、刻意刁難,甚至以無還款誠意為由,駁回聲請,這些並不符合消債條例修正的精神。

單親媽媽,為了生活以卡養卡,結果積欠了300萬元債務。原本以為透過消債條例,聲請更生後,就可以解決債務問題,卻沒想到法官極盡刁難。

==卡債個案 黃小姐==
法官要我跟銀行簽,180期的零利率,銀行一毛錢也沒有跟你收利息
你應該要很知足了
15年 我可能會沒有工作,他(法官)說沒關係呀,
你小孩子長大了叫你小孩子去工作

還有李小姐,為了哥哥做生意借錢,後來合夥人跑了,背了一身債務,明明有還錢,卻還不完,還越欠越多。

==卡債個案 李小姐==
我3年還了200萬,但是我的債務 從後來清算不免責的1300萬,
現在已經滾到2000多萬了,請問你 我該怎麼還


消債條例施行滿8年,本意是讓卡債族,透過更生方案和清算免責,來解決債務問題。但前置作業,債務人還是要先向銀行等單位協商,而且如果法官認為沒有還款誠意,就有可能被駁回,對於債務人來說並不公平。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 林永頌律師==
比如說(更生方案)6年,用4年餘額來還,日本就是3年而已
用兩年的餘額來還,讓他有一點點錢,萬一有什麼狀況可以去支應
那麼我也希望能夠在100年之前,被駁回的這些人,
可以再來申請更生或清算,因為早期真的是太嚴苛了

林永頌呼籲推動修法,讓消債條例更友善。並同時提醒債務人,可以向法扶會提出申請協助,積極處理債務問題,才能重新展開新的人生。

記者 曹晏郡 吳嘉堡 台北報導

http://news.pts.org.tw/article/3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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