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業仍適用責任制 14天2例假恐易過勞

晚間新聞
2017-03-19
A-A+
 
 
 
 
 
 
 
目前全台,大約有9萬名「保全人員」,而根據勞保局統計,最近5年,勞工過勞死的數據,有22%就是保全。而現在,縮短工時、一例一休上路後,保全因為是責任制勞工,目前14天,還是只有2天例假。因此勞動部,將在27日邀請勞資雙方一起討論,打算修正「保全工時指引」來降低工時。

一例一休上路後,保全業成了被遺忘的一群。保全業適用勞基法84條之一, 也就是大家說的責任制,所有勞工都已經縮減工時、周休二日、一例一休了,但保全業仍然14天只有2天例假,一個月總工時達288小時,等於每天工作12小時,月休也只有6天,成了過勞高危險群。因此勞動部27日將開會討論,打算修正保全工時指引,降低保全工時,也能14天2例2休。
=== 勞動部勞動條件司長 謝倩蒨===
這次開會最主要是
拋出一些方案出來
由勞資政學各方面
大家一起來討論

勞動部目前提出甲乙兩個方案,甲案是每月總工時上限降為268小時,加班上限維持48小時,但工會擔心這個方案薪水將減少。乙案則維持工時上限288小時,但提高加班上限68小時,等於老闆要多付加班費,但工會認為這個方案保全還是照樣過勞。
=== 全國保全業產業工會理事長 張天送===
工會這邊的立場是
甲乙兩案完全沒辦法接受
因為還是達到過勞的標準

根據勞保局統計,最近5年國內有163名勞工過勞死、其中36人是保全,佔22%。保全成為過勞死高危族群,保全工會對勞動部提出的兩案都無法接受,也認為要解決保全過勞問題,源頭應該廢除責任制。
許恆慈 邱福財 台北
arrow
arrow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