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金管會"年前停止催收! 2019-01-20
每到年底總會有債務人因被債務困擾走上絕路!
卡債自救會、吳玉琴立委及法扶將於1月23日(三)上午10.00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
金管會通函各銀行於年前停止催收,讓債務人安心過年!
呼籲"金管會"年前停止催收! 2019-01-20
每到年底總會有債務人因被債務困擾走上絕路!
卡債自救會、吳玉琴立委及法扶將於1月23日(三)上午10.00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呼籲
金管會通函各銀行於年前停止催收,讓債務人安心過年!
【把握機會!】債務人因134條第2、4、8款被法官不合理
判不免責者,2年內依156條可再聲請「免責」!
2019-01-02
【債務人現身說法】希望其他債務人有類似案例 2 年內可再聲請免責
許老師借給哥哥200萬,後哥哥因經商失敗自殺身亡,所有繼承人也都拋棄繼承,她被拖累遭扣薪甚至離開教職,因無力償還債務,依消債條例聲請更生後轉為清算,因一時大意,認為哥哥這筆債務既追討無望而沒有據實呈報。
法官判案僵化,以134條第八款、認為許老師故意於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為不實之記載,或有其他故意違反本條例所定義務之行為,致債權人受有損害,或重大延滯程序。
結果被判不免責.........
第一百三十四條
二、故意隱匿、毀損應屬清算財團之財產,或為其他不利於債權人之處分,致債權人受有損害。
四、聲請清算前二年內,因消費奢侈商品或服務、賭博或其他投機行為,所負債務之總額逾聲請清算時無擔保及無優先權債務之半數,而生開始清算之原因。
卡債自救會1月9日定期諮詢會議通知:
108年01月09日(三)晚上7.00,有專業消債律師諮詢服務。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一個月提供2次免費諮詢服務》
報名電話:0933 922 984 朱小姐
107年1~11月司法院消債案件統計表
各位夥伴: 大家好!!
消債條例自100年修法以來,雖然更生通過比率由先前的25%提升到60%,清算由9%提升到50%就此停滯不前,7年來卡債自救會鍥而不捨,搜集全國債務人被駁回或不免責的案例,透過立院遊說或向司法院陳情抗議,遲遲未獲回應與改善。
107年11月30日立法院終於傳來好消息,由吳玉琴、蔡易餘等各黨團多位立委合力推動”消債條例” 部份條文修正草案終於三讀通過,讓債務人依法提出聲請,預估將可達80%的通過率。
此次修法增訂及修正條文共18條,其中第156條修正最引人矚目,債務人若有因134條第2、4、8款被判不免責的案例,可在2年內再提”免責”之聲請。
詳細修法內容請參閱卡債自救會Blog
http://debtors201047.pixnet.net/blog/post/213735876
祝各位好友:新年快樂!心想事成!